【原告】郭先生等三人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张婷律师、朱月华律师、高鹏超律师
【被告】潍坊市某区人民政府某街道办事处(简称“街道办”)
【案情简介】
郭先生等三人在山东省潍坊市某村均拥有房屋,一直在此生活居住,现因当地棚户区改造项目,三人与征收方未就征收拆迁补偿款未达成一致意见,但在2019年10月15日,三人的房屋就遭到不法人员强行拆除,屋内财产损失严重。
郭先生等三人通过了解得知,系街道办对三人房屋实施的强拆,三人认为,街道办的行为违法,严重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在京平拆迁律师的指导下,三人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潍坊市某区人民政府某街道办事处于2019年10月15日强拆他们房屋的行为违法。
关于本案原被告双方的主体问题以及街道办实施的被诉强拆行为是否违法的问题,京平拆迁律师与对方据理力争。
【胜诉】
最终,法院支持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作出如下判决:
确认被告潍坊市某区人民政府某街道办事处于2019年10月15日强拆郭先生三人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某村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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