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苏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朱艳姝律师
【被上诉人】广西省玉林市某县人民政府
【案情简介】
苏先生在广西省玉林市某县拥有一处合法承包经营的土地,因县政府规划建设公园被纳入征收范围。由于苏先生对征地补偿有异议,未与征收单位达成征收补偿协议。县政府强行摧毁其承包土地上种植物。苏先生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决定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朱艳姝律师代理其维权事宜。
【胜诉】
最终,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
一、撤销一审法院的行政裁定。
二、指令一审法院对本案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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