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宋女士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王立江律师、桑兆玉律师、李玉律师
【被告】山东省济南市某区人民政府、山东省济南市某街道办事处
【案情简介】
宋女士在山东省济南市某社区拥有合法的宅基地和房屋,因开发建设项目,其所在的集体土地被纳入征收范围,房屋面临拆迁。因宋女士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征收方对原告房屋作出《行政补偿决定书》。15日后,山东省济南市某街道办事处开始对社区统一集中实施强行入户、搬迁、拆除等活动,社区房屋全部被夷为平地。原告房屋被非法拆除,室内财产损毁丢失,造成重大损失。宋女士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决定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王立江律师、桑兆玉律师、李玉律师代理其维权事宜。
【胜诉】
最终,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
确认被告某区政府和某街道办对原告房屋的强拆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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