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上诉人】叶女士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蔡晓仪律师、伍柳律师、高鹏超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某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某镇政府”)
【案情简介】
叶女士在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某镇拥有一处房屋并在此居住。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某镇人民政府以当事人房屋没有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为由欲将房屋认定为违章建筑。并于2019年对当事人作出了《违法建设行政处理决定书》和《强拆违法建设决定书》。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叶女士决定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蔡晓仪律师、伍柳律师及高鹏超律师代理其维权事宜。
【胜诉】
最终,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
确认被告广州市南沙区某镇人民政府强拆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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