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一审原告】姜先生等五人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某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某街道办”)
山东省日照市某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某村委会”)
【案情简介】
姜先生五人的房屋位于城中村改造建设范围内,2019年4月该房屋被强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姜先生委托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孙清泉律师、邢芳律师代理维权事宜。针对该强拆行为,姜先生等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以村委会自认实施强拆为由,否定了街道办事处为本案适格被告。律师指导姜先生等人提出了上诉。
【胜诉】
最终,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撤销一审判决,确认街道办强拆案涉房屋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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