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陈先生等6人
【代理拆迁律师】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李霞律师、蔡晓仪律师、辛成律师
【被申请人】 浙江省温州市某区人民政府某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某街道办”)
【案情简介】
浙江省温州市某区因进行城中村改造,陈先生等6人作为该区某街道的拆迁户,便于2020年5月12日向浙江省温州市某区人民政府某街道办事处提交了《温州市某区某街道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关于此批次建设用地中其他7人所拥有的房屋拆迁住宅用房产权调换协议书,同时向浙江省温州市某区人民政府某街道办事处(明确了各自的门牌号。2020年6月18日被申请人某街道办做出了信息公开答复,答复结果为7人中4人的协议书信息不存在,有3人不予公开。在京平拆迁律师的指导下,陈先生等6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浙江省温州市某区人民政府某街道办事处(做出的信息公开答复,责令重新答复。
【复议结果】
最终,复议机关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决定如下;
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温州市某区人民政府某街道办事处的信息公开答复函》。
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答复。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