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杜女士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崔凤荣律师、桑兆玉律师、李玉律师
【被告】甘肃省兰州市某区人民政府
【案情简介】
杜女士在甘肃省兰州市某区合法拥有一处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并开设便利店,现该房屋面临拆迁,杜女士未与征收单位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仍在该房屋内生活。房屋门前道路是杜女士一家日常生活通行的唯一道路,2019年某日,不明人员在房屋前公路上实施挖掘,将两端道路挖毁,后来在道路上倾倒垃圾,通行被完全阻断,严重危害杜女士的出行安全并且侵害了其通行权利。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杜女士决定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崔凤荣律师、桑兆玉律师、李玉律师代理其维权事宜。
【胜诉】
最终,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
被告甘肃省兰州市某区人民政府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对原告关于其房屋前道路被挖断、道路上倾倒垃圾的行为进行查处的申请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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