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熊先生等9人
【被告】湖北省某市某区人民政府、湖北省某市人民政府
【案情简介】
熊先生等9人系湖北省武汉市某村村民,在该村均拥有合法的房屋并承包部分集体土地。后该村土地被纳入征收范围,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熊先生等人决定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杜红梅律师代理其维权事宜。经调查区政府就涉案土地发布了《土地补偿安置公告》,熊先生等人不服公告的补偿安置方案提起行政诉讼。
【胜诉】
最终,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
一、撤销被告湖北省武汉市某区人民政府批准作出的《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二、撤销被告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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