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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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集体土地拆迁胜诉案例:律师助委托人将强拆赔偿从60多万提高到80多万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3-26
山东集体土地拆迁胜诉案例:律师助委托人将强拆赔偿从60多万提高到80多万
【原告】曲女士​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李敏杰律师蔡晓仪律师
【被告】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某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街道办)​【审理法院】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委托人曲女士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某街道某村拥有合法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和出租。然而,街道办事处在未对曲女士就其房屋履行完毕补偿安置职责的情况下,直接实施了违法强拆。京平律师代理曲女士对街道办的违法强拆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的过程中,街道办主动作出行政赔偿决定。对此,京平拆迁律师及时作出应对,指导曲女士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维权经过】​
京平律师凭借丰富的拆迁维权经验,通过分析街道办作出的赔偿决定,认为其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李敏杰律师和蔡晓仪律师针对此赔偿决定果断指导曲女士向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天桥区法院顺利受理案件,并进行了开庭审理。在庭审中,京平律师律师明确指出街道办作出的赔偿决定不应低于被拆迁人原应获得拆迁补偿权益。具体而言,该赔偿决定中关于房屋本身的赔偿价格过低,未能合理反映房屋的实际价值;搬迁费补偿也明显不足,无法满足曲女士实际搬迁所产生的费用;更为关键的是,赔偿决定遗漏了拆迁奖励等本应属于曲女士应得的赔偿项目。京平律师紧紧围绕这些要点,据理力争,力求为曲女士争取到合理合法的赔偿。​
 
【胜诉】​
法院经过审理,充分采纳了律师的观点,撤销了街道办作出的行政赔偿决定,判决街道办对曲女士的赔偿金额从原本的六十多万大幅提高到八十多万。
 
【拆迁律师说法】​
在征收拆迁过程中,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对于被拆迁人的权益保障至关重要,低于其原应得到的相关拆迁安置补偿权益。一旦被拆迁人认为赔偿决定不合理,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专业律师能够凭借专业知识和经验,精准找出赔偿决定中的违法点和不合理之处,并通过诉讼等手段推动被拆迁人争取合理、合法的补偿权益,切实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京平拆迁律师建议广大被拆迁人切不可因对法律程序的不熟悉或畏惧而放弃维权,应积极行动起来,最大程度地捍卫自身在拆迁中应获得的补偿安置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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