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上诉人、一审原告】陈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蔡晓仪律师、高鹏超律师、伍柳律师
【上诉人、一审被告】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某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某镇政府”)
【案情简介】
陈先生一家生活在在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某镇。因为陈先生家庭人口较多,为了解决住房问题,2013年7月陈先生向村集体提交申请建房并填写《建房申请书》。并取得村集体同意。该房屋完工后是全家唯一住房。2019年案涉房屋被划入征收范围,当地镇政府却以陈先生房屋没有办理规划许可手续为由,将案涉房屋认定为违章建筑,并按照违章建筑的处理程序作出了《强拆违法建设决定书》,准备对房屋实施强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陈先生决定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蔡晓仪律师、高鹏超律师及伍柳律师代理其维权事宜。
【胜诉】
最终,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