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余先生、周先生和林女士4人在湖北省汉川市各自拥有门面房,用于经营商铺,手续齐全。去年年底,拆迁办分别找到李女士等4人,在未出示任何房屋征收文件的前提下,就欲对4人的房屋进行强行征收,并要求签署对拆迁户十分不合理的补偿协议。李女士等4人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随即遭到社会力量的寻衅滋扰,4人的合法财产遭到恣意破坏。无奈之下,李女士等4人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多方打探,4人与京平拆迁律师团队取得了联系,委托赵健律师和王冠华律师协助维权。
经过两位律师的专业运作,2014年3月5日,孝感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确认汉川市发展和改革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义务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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