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华先生(化名)在山东莱芜市钢城区某镇拥有约5亩养殖地及部分房屋,后因当地一重点工程面临拆迁。委托人不仅在拆迁过程中未见征地批文及其他任何法律文件,安置补偿也未考虑其商业经营因素,因补偿不合理,双方一直未签署安置补偿协议。后当地政府竟然对委托人的房屋及养殖设施进行了违法强拆,为了追究当地政府的违法强拆责任并且争取自己合理的拆迁补偿,华先生找到了北京以专业拆迁著称的京平拆迁律师团队,决心依法维权。京平拆迁律师团队决定由赵健律师、王奇兵律师、李霞律师代理此案,三位律师经过对案件的认真研究和深入分析,立即开始部署启动调查取证程序。在律师的指引下,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委托人房屋及养殖设施所在地块被征收的相关批文以及相关建设项目的立项、选址等审批材料向多个政府部门进行了申请。但是个别部门完全漠视当事人的申请,超过法定期限未进行答复,律师一口气针对莱芜市钢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莱芜市规划局钢城分局、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政府三者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行为分别提起了行政复议。后收到莱芜市人民政府的三份行政复议决定书,确认三个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并且责令其限期予以答复。
版权所有: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网 址:http://www.jinglawyer.com/
咨询电话:010-63797888、56225888
注:如需转载,请标明版权、网址、咨询电话等相关信息!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