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先生(化名)是贵州省福泉市龙昌镇仓盈弯村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房产。1997年马翁公路至牛场段工程改建时,胡先生临路的五间房屋被非法拆除。2014年7月3日胡先生向贵州省福泉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信息公开,没想到这一合理请求被置之不理。逾期未受理后,胡先生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让他又一次失望地是,黔南州国土局作为复议机关,包庇纵容下级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出具一张不予受理决定书,却找了个推卸职责的借口。此时的胡先生,终于见识到政府的消极无赖面目,感觉到自身利益怕是难以保障,便,毅然选择专业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维权。本案由资深首席顾问赵健律师和执业经验丰富的孙清泉律师具体负责,了解案件情况后,建议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本案开庭审理时,我所律师准备充分,成竹在胸,辩论时有理有据,直击重点,纵使政府出庭代表巧言多辩,也难以掩盖已经被律师揭开的不作为事实。最终,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判决黔南州国土局撤销《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并应于本判决生效起5日内受理胡先生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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