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先生是安徽省蚌埠市人,在蚌埠市固镇县某集体土地上拥有一处房屋。由于政府规划,周先生房屋所在集体土地被征收,2012年周先生的房屋被划进拆迁范围内。但是拆迁办给出的标准太低,周先生认为低价征收土地,对房屋进行拆迁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利,因此拒绝在安置补偿协议上签字。之后,周先生多次同拆迁办交涉,要求合理补偿未果周先生决定聘请专业的拆迁律师启动法律维权程序。经过同家里商量后,慕名找到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与团队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且聘请了赵健律师、王炳峰律师代理自己启动维权程序。
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周先生在律师的指导下对政府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提起复议。蚌埠市国土资源局以超过复议申请期限为由驳回周先生的复议申请。律师给予坚决反击,以蚌埠市国土资源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在律师和当时人的努力下,蚌埠市国土资源局驳回复议申请的决定被撤销。对蚌埠市国土资源局行政诉讼的胜利成功的推动了案件的进一步开展,接下来王炳峰律师将继续尽职尽责的代理周先生案件,争取以最快的速度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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