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是江苏省徐州市经济开发区大庙街道办事处某村的村民,在该村拥有房屋和养殖场。由于当地进行项目建设,王先生的房屋和养殖场被列入征收范围。然而,王先生自始至终未收到任何相关征收文件,且对当地征迁管理办公室提出的补偿安置条件存有争议,协商未果后遭到强制征收。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先生几经考虑,决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这起征收纠纷。经人介绍,王先生最终聘请了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代理维权。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本案后,指派张波律师和叶方荣律师承办王先生的案件,负责全权处理其房屋及养殖场征收维权事宜。在京平拆迁律师的专业运作下,2015年8月5日,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作出[2015]苏国土资行复第XX号行政复议决定,确认市国土局未履行将《关于XX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报经徐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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