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先生系宜春市某村村民,在该村某集体土地上拥有合法厂房。由于政府规划,黄先生房屋所在集体土地被征收,但一直没有与政府就补偿问题达成协议。2013年4月3日,一伙不明身份的人在没有出具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就强行拆除了黄先生房屋。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黄先生选定了业务精专、严谨敬业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京平律所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孙清泉、张波律师担当主办律师。经过律师的精心准备与庭审激辩,法院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违法强拆程序违法。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