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一】潘先生
【原告二】王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王炳峰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赵燕
【被告一】郑州市惠济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被告二】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案情简介】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某村村民潘先生和王先生的房屋因政府建设项目面临拆迁,但是不仅补偿明显不符合法律原则,而且拆迁办并不听拆迁户的诉求,于是二位当事人不愿妥协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找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并聘请京平拆迁律师王炳峰和赵燕为维权律师。
京平拆迁律师王炳峰作为本案的主办律师,结合专业知识和多年经验及时启动了法律程序,并通过法律调查获知大量信息,最终助潘先生和王先生将郑州市惠济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和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送上了法庭。庭审过程中,律师团思路清晰、证据充足,最终赢得了本次诉讼的胜利。
2015年12月22日,二位当事人收到了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作出的胜诉判决。判决撤销被告郑州市惠济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作出的《关于惠济区X村城中村改造安置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同时撤销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出的郑发改行复决[2015]XX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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