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薛先生等
【被申请人】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
【案情简介】薛先生是扬州市广陵区的居民,由于政府旧城改造项目建设需要占用土地,薛先生及其邻居李先生、徐先生、唐先生所属房屋正好位于征收的范围内。之后,征收方找到薛先生等协商征收补偿事宜,但薛先生他们的房屋定性为营业用房,而政府只同意按住房拆迁补偿,且拆迁补偿价格偏低。薛先生他们无法接受。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薛先生和大家商议考虑采取法律手段解决这起征收纠纷。多方考虑最终寻到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并全部委托该所王新亮律师,希望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复议机关确认被申请人扬州市广陵区政府于2015年9月15日作出的扬广府发【2015】X号《XX政府XX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这一复议决定是本案的良好开局,同样的,和薛先生一起的当事人也拿到了确认违法的复议决定。相信不久便会传来关于此案合理的拆迁补偿的喜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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