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刘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赵 健律师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谷美玲律师
【被告】泰安市规划局
【案情简介】
当事人刘先生是泰安市岱岳区某村农民,并在本村拥有近10000平米的厂房。由于政府规划需求,现该厂房遇到拆迁,但拆迁办提出的补偿并不合理,因此刘先生一直未与拆迁办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而因施工紧迫,2014年10月13日,泰安市规划局竟企图以一纸强制执行决定书对刘先生的厂房予以违法强拆。而就在法定复议期限内,泰安市规划局竟组织、联合其他不法人员,于2014年10月29日将刘先生的厂房强行拆除,使得刘先生拥有的10000平米厂房彻底毁灭。
面对泰安市规划局的野蛮拆迁行为,刘先生找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并委托京平首席拆迁律师赵健和专业拆迁律师谷美玲,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京平拆迁律师团介入后,对于泰安市规划局未经合法、正当程序即实施的拆除行为提起了法律维权程序。
【胜诉判决】2016年4月8日,刘先生收到了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泰安市规划局强拆原告建筑物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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