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王氏父子
【被告】虾子镇人民政府、播州区人民政府
【基本案情】
王氏父子是贵州省遵义市遵义县一对普通的父子,在位于遵义县虾子镇分别拥有一处房屋。2014年开始,被告虾子镇人民政府未经批准,违法征收王氏父子房屋所在区域的集体土地,并于2015年5月21日采取暴力手段将王氏父子的合法房屋非法拆除。而王氏父子的对虾子镇人民政府强制拆迁行为的复议请求也被播州区人民政府维持,故为继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氏父子与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取得了联系,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第一时间指派赵现昭律师代理本案。
【胜诉】
最终,在事实和法律的面前,贵州省习水县人民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依法确认被告红花岗区虾子镇人民政府拆除房屋行政行为违法,同时作出撤销被告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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