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沈先生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叶方荣律师
【被告】五莲县国土资源局(原行政机关)
五莲县人民政府 (复议机关)
当事人沈先生所在的山东省五莲县叩关镇某村自2012年起,因整体规划,面临搬迁。但是,自掀起拆迁风波,沈先生一家人经历了长达3年之久的精神折磨,最终还是没有逃脱违法强拆噩运。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沈先生放弃了之前的东奔西走,到处寻求帮助,决定通过正规的法律程序才能解决问题。于是,一家人开始四处咨询、打听,希望可以找到一个团队协助自己与强大的拆迁办抗衡,为自己挽回损失。经过一番比较和咨询,2016年年初,沈先生终于找到并委托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接受沈先生的委托后,京平拆迁律师迅速针对拆迁办的拆迁程序启动了一系列维权工作。虽然经过一波三折,但是好在击破了五莲县国土资源局和五莲县人民政府,本次维权终于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胜诉】撤销被告五莲县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3月22日作出的(2016)X号《政府信息公开不予答复通知书》及被告五莲县人民政府于2016年6月17日作出的莲政复决字【2016】X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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