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陈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赵 健律师、李 霞律师、王万习律师
被告: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人民政府
案情简介
政府以一纸《责令限期自行拆除违章建筑物通知书》宣告陈先生一家安身之所为违章建筑并将其强行拆除。面对强大政府,早已乱了阵脚,认为维权希望渺茫的陈先生四处咨询、打听之下,终于找到并委托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
律师团介入后,复议驳回、诉讼驳回,维权屡屡碰壁却未放弃,终于在上诉后顺利扭转局面,案件发回重审并取得最后胜诉,成功确认《限拆通知》违法,为赢得合理补偿掌握了关键筹码!
胜诉
确认被告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人民政府于2015年8月24日对原告陈先生作出的《责令限期自行拆除违章建筑物通知书》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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