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李先生
被申请人: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基本案情
家住在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某村的李先生现面临征收问题,由于补偿协商不一致,拆迁办强拆其部分房屋迫使李先生签订了不合理的补偿协议。李先生深感忧虑,不满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但是自己已经签订了补偿协议,部分房屋也已经被拆除,案件还有操作的可能性吗?带着深深的忧虑,李先生联系到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梁开贵律师,在京平拆迁律师的专业分析之下,李先生愁眉舒展,相信并委托了京平拆迁律师梁开贵、蔡晓仪代理自己的案件。
复议获胜
2016年10月1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复议决定:
一、撤销被申请人于2016年8月15日作出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书》。
二、责令被申请人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重新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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