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拆迁补偿维权行政诉讼胜诉公告
【原告】侯女士
【被告】济南市历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辛成、王志伟
【基本案情】2016年5月,拆迁户侯女士收到了济南市历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区城管局”)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认定候女士拥有的位于济南市历城区华山街道办事处某村的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章建筑,并责令其限期自行拆除,如果不按时拆除,区城管局将依法拆除。紧接着,侯女士的房子就被强行拆除。侯女士当机立断,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迁律师辛成、王志伟组成律师团帮助其维权。北京拆迁律师帮助侯女士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区城管局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
【诉讼获胜】经过京平拆迁律师专业的陈述与论辩,法院认定区城管局以候女士违反《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为由作为被诉行政行为,明显不当,应当予以撤销。但因候女士的房屋已被强拆,区城管局作出决定书的行为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故应当确认区城管局的行为违法。法院最终作出判决确认区城管局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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