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胜诉:住建委不作为,住建厅还公道
申请人:李先生、黄先生等三人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王立江律师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葛 容律师
被申请: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居民李先生、黄先生等三人在本地区分别依法拥有房产。因该地区拟进行项目建设,三位当事人的房屋被划入了征收范围。在提高了房屋拆迁补偿问题上,三位当事人与拆迁办周旋了一年之久,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委托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库建辉、专业拆迁律师王立江和葛容。
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后,针对三位当事人的案情分别制定了维权方案,从调查取证开始,有条不紊的启动了法律维权程序。不仅成功撤销了征收补偿决定,而且通过查处程序为当事人争取了有力的谈判筹码。
【胜诉】被申请人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在收到本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投诉事项依法进行处理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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