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赵 健律师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邱萍萍律师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赵 燕律师
【被申请人】:马鞍山市博望区城市管理局
孙先生在本村建有钢结构的厂房用于经营,一直以来无人问津,更没有被任何部门认定违章建筑。但是,2016年开始,这一地区因建设规划项目需要征收土地,孙先生的厂房被通知要被拆除。但是,双方针对厂房及经营问题的补偿协商无果,没有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本以为自己不签字厂房就不会被拆除,但是另孙先生措手不及的是,2016年12月12日,马鞍山市博望区城市管理局竟然向其作出了一份《限期拆除通知书》。
经过京平拆迁律师的及时介入和专业操作,通过复议程序成功撤销了这一通知,打破了拆迁办以违章建筑拆除促拆迁的企图。
【复议结果】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书。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