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范先生
【被告】:莒南县人民政府
案情简介
范先生在莒南县有一套合法住宅,2015年6月25日凌晨被强制拆迁,范先生的妻子申请莒南县公安局对自己房屋被偷拆一案进行查处。2015年8月24日,莒南县城东派出所作出书面回复,称范先生的房屋是莒南县东部水系工作组安排人拆除。
自己的的合法房屋就这样被毁于一旦,范先生决定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讨回公道。县政府却说范先生房子是被“误拆”,京平拆迁律师为范先生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得到了法官的支持。
胜诉
确认被告莒南县人民政府拆除原告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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