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赵先生
【被告】河池市公安局
赵先生系广西人,在本地拥有合法的房改房,并办理营业执照,进行合法经营。因拆迁引起纠纷,在未对拆迁补偿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赵先生的房屋被身份不明的人违法强拆。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后,启动全面法律维权程序。
京平拆迁律师在第一时间指导当事人向当地区公安局邮寄了《查处申请书》,但是其未能履行查处职责。遂协助当事人复议至河池市公安局。请求确认区公安局不履行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责令被申请人限期依法履行。但被告超过答复期限未给予任何答复。故律师将复议机关诉至区法院得到此胜诉判决。
【胜诉】
一、确认被告河池市公安局收到原告赵先生行政复议申请资料后未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构成不履行法定职责。
二、责令被告河池市公安局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对原告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履行行政复议职责。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