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岳女士一家四口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肖广影律师
【被告】:洛阳市公安局邙山分局
【案情简介】
岳女士一家都是河南省洛阳市某村朴实的农民,一家人在该村拥有合法的宅基地及房屋,因涉及征地拆迁,李女士一家本着配合的目的上交房产证,没想到被相关组织“弄丢”,随后评估的面积远小于实际的面积,2014年6月,该房屋被强拆。
在多方寻求解决之道无果之后,岳女士委托京平拆迁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针对李女士一家的具体情况,京平拆迁律师制定了维权策略。2016年12月24日,京平拆迁律师指导委托人向洛阳市公安局老城分局邮寄《查处申请书》,因管辖变更,老城分局将材料转交给被告,但被告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2017年3月10日,在律师的指导下,李女士一家直接提起诉讼程序,要求确认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调查处理行为违法。但一审法院却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不予受理。
两位代理拆迁律师收到该法院的裁定书之后,深知该裁定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并及时指导委托人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对一审法院裁定中的违法点一一进行反驳,终于,二审法院撤销原审法院的裁定,并指令一审法院立案受理。
【裁定结果】
一、撤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
二、本案指令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予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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