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曹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赵健律师、李霞律师、贾振华律师
【被告】:鄂州市人民政府
【案情简介】
曹先生在鄂州市的合法房屋被违法强拆,遂决定依法维权。曹先生向市政府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书面公开将自己被违法强拆房屋所占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批复)文件。市政府公开的却是征地批复,与曹先生申请公开的内容不符。
京平拆迁律师据理力争,主张鄂州市政府作出的《答复书》应予撤销,并且市政府应进行重新答复。
【胜诉】
一、撤销被告鄂州市人民政府日作出的《答复书》;二、鄂州市人民政府对曹先生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十五个工作日内重新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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