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杨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燕、邱萍萍
【被申请人】广东省某镇人民政府
杨先生系广东省某镇村民。因征收拆迁补偿未与相关方达成一致意见,当地镇政府设立的违章建筑拆除办公室,在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对赵先生的房屋实施了强制拆迁。
杨先生在感到愤怒之际,决定走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多方比较之后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受委托后,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指定邱萍萍、赵燕律师全权负责杨先生的案件。京平拆迁律师团队赵燕、邱萍萍拆迁律师介入后遂协助杨先生将镇政府违法强拆的行为复议至区人民政府,申请确认被申请人强拆申请人房屋的行为违法。最后,在京平拆迁律师深厚的专业理论、丰富的办案经验及复议过程中据理力争的对抗下,区人民政府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
【胜诉】
确认被申请人镇人民政府以镇集中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于2017年3月底强拆申请人位于XX房屋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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