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韩先生、林先生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邱萍萍律师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贾振华律师
被申请人:河北省人民政府
案情简介
委托人韩先生、林先生是河北省承德市某村的村民,因项目建设两位委托人的承包地被划入征收范围,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合理的征收拆迁补偿,经过多方打听及比较,最终委托京平拆迁律师团赵健律师、邱萍萍律师、贾振华拆迁律师介入维权。
为核实征地行为的合法性,京平拆迁律师指导委托人向承德市双桥区国土资源局递交信息公开申请,请求公开征收委托人承包地的征地批文等文件,后得知该批复是由被申请人批准,并且在没有签订补偿安置方案、没有全额支付补偿款的情况下,房地产开发公司已经取得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严重侵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京平拆迁律师便指导委托人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涉案征地批文。
胜诉
最终,河北省人民政府采纳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认为涉案征地批文确实存在程序、实体违法的情形,于是作出如下决定:
确认被申请人作出《关于承德市2011年第XXX次建设用地的批复》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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