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01行初×号
【原告】:范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赵健、孙清泉、肖广影
【被告】:西宁市某区人民政府
【案情简介】:
范先生在西宁市某区拥有合法房屋,西宁市某区人民政府对范先生房屋所在区域进行征收,为保障自己在拆迁中合法权利的实现,范先生委托了京平拆迁律师事务所的赵健、孙清泉、肖广影三位专业拆迁律师助力维权。
2014年9月,区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并在征收范围内公告。范先生因不服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决定》和《征补决定》,分别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范先生诉《征补决定》一案正在审理中,区政府却对范先生的房屋实施了违法强拆。
该违法强拆严重侵犯了范先生的合法权益。在京平拆迁律师的协助下,范先生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区人民政府拆除自己房屋的行为违法。
【胜诉】:
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认为区人民政府不具备对范先生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法院认定范先生请求确认区人民政府强拆行为违法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依法应予支持。区人民政府关于其实施的拆除行为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答辩意见不能成立,依法应予驳回。
法院当庭宣判如下:确认西宁市某区人民政府强拆范先生房屋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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