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德阳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
德府函〔2020〕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各重点产业功能区,市级各部门:
《德阳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德阳市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公布如下。
一、《德阳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二、四川省德阳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可根据《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但不得低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0.5倍。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县(市、区)政府应及时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公布内容应包括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实施时间、新旧征地补偿标准衔接措施等;同时,要加强政策解读宣传,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建立纠纷处理与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工作预案,妥善解决新标准实施中的问题,确保新旧征地补偿标准顺利衔接过渡。要切实履行征地主体责任,严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做好听证、公告等工作,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拖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
附件:四川省德阳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表
德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4日
附件
四川省德阳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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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 |
县(市、区) |
区片编号 |
区片综合地价(元/亩) |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比例 |
德阳市 |
旌阳区 |
Ⅰ |
50400 |
6:4 |
Ⅱ |
4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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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区 |
Ⅰ |
45500 |
6:4 |
|
Ⅱ |
4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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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 |
Ⅰ |
50300 |
6:4 |
|
Ⅱ |
46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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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 |
Ⅰ |
50200 |
6:4 |
|
Ⅱ |
46600 |
|||
Ⅲ |
4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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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 |
Ⅰ |
48500 |
6:4 |
|
Ⅱ |
4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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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
4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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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 |
Ⅰ |
51900 |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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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
5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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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
49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