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市天等县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做好我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实施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广西崇左市天等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已经县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原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同时停止执行。2020年1月1日前,已经获得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征收,其征地补偿及征地程序按照已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组织实施。今后我县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至少每3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征地范围、征地程序、征地补偿标准等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征地,及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不得改变和降低征地补偿标准。
二、扎实推进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实施相关工作
(一)明确适用范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适用于全县范围内集体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和自然保护区除外)的征收补偿,其中,涉及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不低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1.1 倍进行补偿;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按照不低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0.4 倍进行补偿;征收集体未利用地的,按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0.1 至0.4 倍进行补偿;依法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参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二)做好实施配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作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我县在制定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将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单独列支,不得纳入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得挤占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县人民政府将在2020年6月底前,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及时更新或重新公布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配套实施。
(三)妥善做好安置工作。为进一步拓宽被征地农民安置渠道,除采取一次性货币安置外,可采取农业安置、留地安置、住房安置、就业安置、入股安置、异地移民安置等多种途径安置被征地农民。采取留地安置的,除中心城区和政府组织实施的民生、公共服务、大中型水利水电项目外,其他项目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按征地面积的不低于5%配套(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 亩)用作预留地,供被征地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使用,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精心组织,确保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顺利实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有效工作措施,确保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顺利实施。县财政、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实施工作的监管,防止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
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实施情况的跟踪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各乡(镇)在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
附件:2020年广西崇左市天等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
县级名称 |
区片名称 |
区片编号 |
区片范围 |
2020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
||
(元/亩) |
土地补偿费(元/亩) |
安置补助费(元/亩) |
||||
天等县 |
第一区片 |
451425001 |
天等镇:天城社区、新城社区、丽川社区、龙岩社区、百灵村、稻香村、宏魁村、荣华村、四维村、仕民村、洪岭村、盛典村、大隆村、应村村、母村村、朗明村; |
37924 |
18018 |
19906 |
第二区片 |
451425002 |
龙茗镇:龙英社区、东南村、三北村、西北村、益山村、进宁村; |
35922 |
17036 |
18886 |
|
第三区片 |
451425003 |
进远乡:和平村、政洲村 |
33497 |
15885 |
17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