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政府公布2021年最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执行标准的通知
坛政发〔2020〕132 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各办局,各区管国有企业、区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常州市所辖各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批复》(苏政复〔2020〕100 号)精神,现对我区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公布如下: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整体划定为一个区片,执行标准为550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为27500元/亩、安置补助费27500 元/人。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参照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征收集体未利用地为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 0.7 倍。涉及征收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采用宗地地价评估的方式确定。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在2020年1月1日至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公布施行期间,已经国务院、省政府以及常州市受省政府委托批准的土地征收,须按新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时补齐差价。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