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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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标准

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2020年度第一批城市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附汝阳县2021年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2-01-06
  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2020年度第一批城市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附汝阳县2021年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土【2021】489 号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自然资源局经对被征地村(组)征地补偿登记的复核,拟定了《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之规定,现将《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2020年度第一批城市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附汝阳县2021年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汝阳县 2020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项目二、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号)规定执行,城关镇洛峪村每亩区片综合地价均为5.35万元(土地补偿费占 40%,安置补助费60%)

  三、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执行《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洛政【2018】49号)规定执行,青苗费按旱地每亩1100元、水浇地每亩1400元补偿标准执行。

  四、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被征地村(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征收城关镇洛峪村集体土地7.9696公顷(约119.544亩),全部为建设用地。

  五、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按照货币安置和县政府有关社会保障及就业培训政策执行。

  六、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 2021年5月 27日前,以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本辖区乡镇国土规划建设所。

  城关镇国土规划建设所

  联系人∶桑康 联系电话∶13703882362

  七、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汝阳县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25 条的规定。对批准后的《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可申请协调裁决,但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2021年5月17日

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2021年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区片编号 征地补偿安置费(元/亩) 征地补偿安置费(万元/公顷) 社保费用 乡镇名称 行政村
4103260101 53500 80.25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城关镇 西街社区、南街社区、北街社区、古严社区、城东社区、云梦村、武湾社区、洛峪社区、杨庄村、寺湾村、东街社区
4103260101 53500 80.25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上店镇 下店村
4103260201 44000 66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小店镇 小店村、小寺村、付庄村、杨家渠村、车坊村、马庄村
4103260301 41000 61.5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蔡店乡 蔡店村、常渠村、闫村、妙东村、妙西村、杜康村、汝阳县杜康集团酿酒有限公司
4103260302 41000 61.5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陶营镇 南寺村、铁炉营村、后寨村、黄滩村、柿园村、罗营村、范滩村、魏村、陶营村
4103260302 41000 61.5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内埠镇 双泉村、黄湾村、湾寨村、汝阳县农场、内埠村
4103260302 41000 61.5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大安工业园 大安村、马营社区
4103260302 41000 61.5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城关镇 三角村、河西村、郜园村、井沟村、张河村、罗沟村、青气村、城关镇羊场、城关镇林场、大虎岭林场二区、大虎岭林场三区
4103260302 41000 61.5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上店镇 桂柳村、东街村、西街村、汝南村、辛庄村、西庄村、布河村
4103260302 41000 61.5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柏树乡 柏树村、华沟村、漫流村
4103260302 41000 61.5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小店镇 龙泉村、紫罗村、虎寨村
4103260303 41000 61.5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三屯镇 三屯村、东保村、北保村、三屯乡农场、耿沟村、郭庄村、新建村、三屯乡林场、南保村
4103260304 41000 61.5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刘店镇 刘店村
4103260401 38500 57.75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陶营镇 大北西村、南庄村、小北西村
4103260401 38500 57.75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内埠镇 马坡村、下岗底村、柳沟村、池子头村、东金庄村、西金庄村、南坡村、上岗底村
4103260401 38500 57.75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蔡店乡 肖庄村、郭村、辛庄村、草营村、崔庄村、库头村、辛店村、蟒庄村、孟脑村、何村、纸坊村、下蔡店村、仝沟村
4103260401 38500 57.75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大安工业园 刘庄村、茹店村、罗凹村、高河村、杜庄村
4103260402 38500 57.75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上店镇 李庄村、任庄村、八沟村、西局村、南拐村、庙岭村、圪塔村
4103260402 38500 57.75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柏树乡 石门村、杨沟村
4103260402 38500 57.75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十八盘乡 竹园村、鸭兰村、刘坡村、青山村、申庄村、汝河村、赵庄村
4103260402 38500 57.75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三屯镇 丁沟村、贠沟村、东局村、上河村、庙湾村、下河村、秦岭村、杜沟村、花东村、玉马村
4103260402 38500 57.75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小店镇 双丰村、马沟村、关帝村、秦洼村、赵村、胡村、黄屯村、圣王台村、李村、高庄村、板棚村
4103260402 38500 57.75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刘店镇 枣园村、昌村、红里村、沙坪村、邢坪村、岘山村、油坊村、二郎村、滕岭村、洪岭村、七贤村、刘店乡林场
4103260501 37500 56.25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城关镇 洪涧村、大虎岭林场一区
4103260501 37500 56.25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柏树乡 布岭村、康扒村、秦停村、五龙村、水磨村、孔龙村、枣林村、黄路村
4103260501 37500 56.25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陶营镇 姚沟村、上坡村、大虎岭林场三区
4103260501 37500 56.25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蔡店乡 鲍村、冷铺村、山上村、常岭村、老庄村、楼庄村、张沟村、大虎岭林场一区、大虎岭林场二区
4103260502 37500 56.25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十八盘乡 十八盘村
4103260503 37500 56.25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靳村乡 靳村
4103260504 37500 56.25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付店镇 付店村、拔菜村、马庙村、东沟村
4103260504 37500 56.25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王坪乡 王坪村
4103260601 37000 55.5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付店镇 银鹿村、松门村、火庙村、石柱村、苇园村、河庄村、泰山村、后坪村、西坪村、西泰山社区牌路居民委员会
4103260601 37000 55.5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十八盘乡 登山村、刘沟村、木庄村、蒿坪村、斜纹村、刘坑村、干里村、马寺村
4103260601 37000 55.5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靳村乡 石寨村、椿树村、双寺村、沙沟村、太平村、鱼山村、小白村、杨坪村、七里村、西沟村
4103260601 37000 55.5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王坪乡 柳树村、聂坪村、孤石村、宝丰村、大庄村、响地村、合村、洞沟村、椒沟村、孟村、两河村
4103260601 37000 55.5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三屯镇 花西村、六湖村、黄营村、武沟村、六竹村、红军村、小寺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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