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标准

您的位置: 首页 > 征地补偿 > 征地补偿标准 > 河南省新乡市2022年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房屋附属设施拆迁...

征地补偿标准

河南省新乡市2022年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房屋附属设施拆迁补偿、果树林木补偿标准未做调整将继续按照2017年施行标准执行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2-01-17
  河南省新乡市政府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新政文(2017)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七条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号)规定,结合河南省新乡市经济发展状况,经2017年7月19日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调整河南省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标准同时废止。涉及经济林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林业厅发布的标准执行。

河南省新乡市2022年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房屋附属设施拆迁补偿、果树林木补偿标准未做调整将继续按照2017年施行标准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1日

附件:河南省新乡市2017年最新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明细现

建(构)筑物名称

现状结构特征和范围

单位

补偿标准(元)

说明

备注

表1:河南省新乡市征收集体土地青苗类补偿标准

粮食作物

900--1200

 

 

蔬菜作物

3200--5000

 

 

表2:河南省新乡市征收集体土地建筑类拆迁补偿标准

平房

土木结构

平方米

500--700

土坯或夯土墙瓦顶

1.表中面积系指建筑面积;

2.房屋使用时间5年以上(含5年)10年以下的,补偿标准相应下调5%;10年以上(含10年)的,补偿标准相应下调10%;

3.房屋檐高在2.4—3.2米之间为正式房屋,房屋高度增减要相应按同类补偿标准增减补偿费;

4.房屋比标准檐高每增减0.1米,每平方米增减2.5元补偿费;

5.房屋凡无门窗,损坏严重,不具备居住条件的,按同类标准50%补偿;

6.起脊瓦房的补偿标准参照平房补偿标准的低值

砖木结构

平方米

800--1200

全砖、瓦顶

砖混结构

平方米

800--1300

砖墙预制或现浇顶、砖铺或水泥地面

二层以上楼房

砖木结构

平方米

815--1200

全砖、瓦顶

砖混结构

平方米

900--1200

砖墙预制或现浇顶、砖铺或水泥地面

框架结构

平方米

1000--1400

主要承重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凝土或预制板、单层房屋净高2.8m、铝合金门窗、内外墙普通抹灰

大门

木门

平方米

80--150

 

 

铁门

平方米

100—200

 

围墙

二四砖墙

平方米

170

 

高2米以上

土围墙

平方米

35

院内地坪

水泥地坪(6-8公分)

平方米

60

厚度8-20公分补偿增加30%,厚度在20公分以上补偿增加60%

 

砖地坪

平方米

30

 

窑洞

平地砖石砌

平方米

390

洞在2.5米以上

 

土洞砖石全衬砌筑

平方米

330

土洞内粉刷常年住人

平方米

260

土洞破旧不能住人

平方米

100

土洞未住过人,放杂物

平方米

30

洞在2米以上

厕所

简易无顶

平方米

150

 

 

砖混、瓦顶

平方米

350

四面砖墙或四面石砌墙,油毡或石棉瓦顶

 

砖混、盖板

平方米

100

 

 

活动板房

彩钢板

平方米

180--220

轻钢骨架,彩色钢夹心板

包括搬迁运输费、拆建费

简易房

彩钢瓦、石棉瓦

平方米

160--200

四面砖墙或四面石砌墙,油毡或石棉瓦顶

 

简易棚

平方米

60--120

石棉瓦等轻型材料

二面墙以上,无门窗

彩钢瓦棚

平方米

70--150

钢管铁皮彩钢瓦顶

道路

碎石路

平方米

40

包括石灰、碎石、沙、电解渣等

 

地砖、水泥路

平方米

50--70

砖砌

 

混凝土水泥路

平方米

230

人工挖路槽,灰土垫层,粗砂,砼面

 

柏油沥青路

平方米

310

人工挖路槽,灰土垫层,粗砂,沥青砼面

 

砖瓦窑

轮窑20门

127000

包括窑的配套建筑,每增减一门增减3000元。窑体破坏不能使用的不补偿,窑体完整没有使用的按50%补偿

 

老式窑容量30000块

11000

容量每增减1万块增减1000元。窑体破坏不能使用的不补偿,窑体完整没有使用的按50%补偿

 

石灰窑

容量

立方米

220

窑体破坏不能使用的不补偿,窑体完整没有使用的按50%补偿

 

蓄水(小型沼气)池

砖加混凝土

立方米

260--350

 

 

全混凝土

立方米

360--450

 

大型沼气池发电工程

地下大型沼气池

立方米

520--810

 

 

地上大型沼气池

立方米

1900--2600

 

室外排水管道

砖砌阴沟

15

 

 

铸铁排水管、陶瓷管

20

 

砼管道(管径0.25米以上)

15

 

采矿类

采石房

平方米

540

 

 

坟墓

一墓一棺

1800

 

坟墓补偿包括迁葬费、料费等

一墓双棺

2300

每增加一棺增加500元,冷骨火化每具增加补偿600元

表3:河南省新乡市征收集体土地林木类补偿标准

乔木类

胸径<5公分

20

1.乔木系指泡桐、杨树、榆树、柳树、刺槐等常用材树种。松柏、国槐、楸树等稀有树种补偿费增加15%;

2.测量胸径位置为距离地面1.3米;

3.景观树如白蜡、女贞、合欢、红叶李、榆叶梅、冬青、百日红、龙爪槐、海棠等树种补偿费用增加10%;

4.类似树种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5≤胸径<10公分

35

10≤胸径<15公分

85

15≤胸径<20公分

120

20≤胸径<25公分

150

25≤胸径<30公分

245

30公分≤胸径

345

乔木类苗圃

乔木类

亩 

20000

每亩株数≥1000株

乔木类苗圃若按照株数补偿,标准为5元/株,每亩≤4000株

金银花

一年幼苗

2

1.七、八月扦插,秋后起苗定植的按照1元/棵的标准;

2.成株金银花(一年幼苗除外)不超过每亩地220棵

1.其他树木每亩最高株数不得超过220株;

2.花木观赏类灌木月季等树种补偿费用增加10%;

3.类似树种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二年

4-5

三年

30

4--6年

50

6年以上

100-120

灌木类

白腊条

20

每墩出条数达10—20根(包括柳、荆等灌木丛)

紫槐

25

桑叉

70

香椿

4年以下

40--55

 

4-7年

60--65

 

8-18年

90--110

 

无花果

幼树

20

树木种植1年以下

未结果期

70

树木种植1—3年

初果期

130

树木种植1—4年

盛果期

150

树木种植4年以上

花椒树

20--45

 

竹子

5--20

 

花卉类苗圃

花卉类

30000

每亩株数≥1000株

花卉类苗圃若按照株数补偿,标准为7.5元/株,每亩≤4000株

表4:河南省新乡市征收集体土地地埋类补偿标准

涵洞

石盖板涵跨径≤2米

1650

 

 

 

 

 

2米<石盖板涵跨径≤4米

2850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跨径≤2米

800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2米<跨径≤4米

1350

 

地埋管

 PVCΦ 315

580

 

包括自来水地埋管、农业灌溉地埋管         

PVCΦ 200

310

 

PVCΦ 160

205

 

PVCΦ 110

110

 

PVCΦ 63

55

 

铸铁管直径DN300

580

 

铸铁管直径DN200

310

 

铸铁管直径DN150

205

 

铸铁管直径DN100

110

 

铸铁管直径DN50

55

 

表5:河南省新乡市征收集体土地农业生产生活设施类补偿标准

养殖设施

猪舍

平方米

350--510

砖砌或石砌墙、水泥地面、混凝土板或预置顶

活物(猪、牛、羊)不在补偿范围内

鸡舍

平方米

350--500

牛舍

平方米

350--510

配套设施

平方米

25--40

配套设施包括禁闭栏、排水沟、水管、粪坑及其他支持取暖的设施 

 

饲料用房

砖木结构

平方米

220--480

 

 

钢结构

平方米

250--510

 

 

青贮池

立方米

110--180

 

 

鱼塘

土坑水深2米以上的

亩(水面)

10200

新开辟鱼塘(1年以上)不足3年的每亩按2米以下标准的80%计算

1.包括开挖和鱼塘损失;

2.因采石、取土或自然形成的汪塘不予补偿

土坑水深2米以下的

亩(水面)

8100

水泥水深2米以上的

亩(水面)

15300

水泥水深2米以下的

亩(水面)

10200

藕塘

土坑

亩(水面)

8100

 

包括开挖和藕秧损失

水泥池

亩(水面)

10200

砖砌、水泥抹面

水井

机井深40米,口径40厘米砼井筒(山区丘陵区)

30800

1.深度每增加1米增加补偿500元;

2.口径每增减10厘米,补偿增减800元

1.废、枯井按同类井补偿标准30%-40%补偿;

2.水井补偿包括开凿工程、用料及用功等费用;

3.水浇地50亩/眼,旱地30亩/眼,超出部分(老井:用于农业灌溉)据实补偿,新增水井均不予补偿

机井深40米,口径40厘米砼井筒(平原区)

10500--15500

井深10米,口径30厘米砖砌井筒

3500—4000

1.深度每增减1米增减补偿350元;

2.口径每增减10厘米,补偿增减500元

压水井

500

包括压机(井筒无下管的井也参照此标准)

水渠

横断面1平方米以上

220--400

补偿标准:砖砌水渠>石砌水渠>土渠

1.水渠补偿包括了旧料搬运、材料损失,拆建工费等;  

2.不包括田间毛渠      

横断面0.5-1平方米

120--200

横断面0.5平方米以下

60--100

农田水利

生产桥(吨以上)

24400

砌石墩,6米跨径,4.5米宽,1孔

 

 

 

 

10350

灌注桩,6米跨径,5.0米宽,2孔

2030

2米宽,2.5米高

涵洞

2040

2米宽,2.5米高

石拱桥

20300

5米跨径,5米宽

 

 

 

 

 

简易桥

5010

砖砌盖板便桥

渡槽

5700

6米跨径,2孔,净宽1.5米,深1.3米

干堰

1630

砼结构

水闸

93000

单孔,孔宽2米

红薯窖

深3-5米,窖容1000-2000斤

250--360

山区

 

200--325

平原

 

深3-5米,窖容2000-4000斤

430--610

山区

 

400--585

平原

 

温室

钢砼骨架、玻璃顶(有供热设施)

平方米

450--900

 

1.不能或不再使用的按标准的60%以下补偿;

2.大棚蔬菜的补偿标准参照青苗类补偿标准

钢砼骨架、玻璃顶(无供热设施)

平方米

150-300

 

钢砼骨架、塑料薄膜面顶(砖砌墙体)

平方米

90-150

 

竹木骨架、塑料薄膜面顶(砖砌墙体)

平方米

45-75

 

钢砼骨架或复合骨架、塑料薄膜面顶(土筑墙体)

平方米

75-95

 

竹木骨架,塑料薄膜面顶(土筑墙体)

平方米

45-60

 

钢砼骨架或复合骨架、塑料薄膜面顶塑料棚(高度1米以上)

平方米

40-50

 

简易竹木骨架、塑料薄膜面顶塑料棚(高度1米以上)

平方米

15-25

 

小拱棚

平方米

3--5

 

滴灌设备

平方米

2--3

 

 

农家用蓄水池

砖石砌、水泥抹面

立方米

190

 

 

生产用蓄水池

砖石砌、水泥抹面

立方米

130

 

 

表6:河南省新乡市征收集体土地通讯供电设施类补偿标准

通信设施

通讯塔

钢结构

40700

 

补偿费包括电线、配件、拉线和电杆等需用的拆迁

通讯线路

直径0.5cm以下

10--18

 

供电设施

电线杆

水泥线杆(8m≤杆高≤10m)

610

 

水泥线杆(杆高>10m)

1020

包括电线等材料损失及拆建工费

无线水泥杆

150

 

木杆

235

 

变电站

12200

万伏以上

 

变压器

10-50KV

2040

 

 

50-100KV

3060

 

 

>100KV

5000

 

 

高压线

直径1cm

15

 

 

电缆

260

 

 

低压线

直径1cm地埋线

15--20

 

 


点击拨打010-63797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