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寿安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我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已于2020年9月25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 185 号 ) 批准,现公布蒲江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四川省蒲江县2020年最新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明细表
浦江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4日
附件
一、四川省蒲江县2020年最新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明细表
蒲江县 |
区片名称 |
综合地价(万元/亩) |
镇(街道)名 |
行政村(社区) |
I区片 |
4.48 |
鹤山街道、寿安街道 |
朝阳社区、飞龙社区、千柏社区、盐井社区、鹤山社区、了翁社区、驭虹社区、全兴社区、梁江社区、齐心社区、天华社区、西河村、红合村、金沟村、蒲砚村、龙头村、狮子树村、体泉村、铁炉村、铁溪村、团结村、张塘村、白塔村、公议村、和平社区、插旗山村、大漕村、光明村、南锋村、金家村、隆盛社区、吕石桥村、妙乐村、七星村、青龙社区、丝栗村、松华社区、围镇村、五会村、五星社区、元觉村、城南社区、城北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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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区片 |
4.42 |
鹤山街道、寿安街道朝阳湖镇、成佳镇 大塘镇、 天兴镇、 甘溪镇、 西来镇 |
官帽社区、石马村、白鹤村、霖雨社区、石象村、仙 阁村、麟凤村、妙音社区、圣茶社区、同心社区、万民村、友助村、八角井村、东岳村、官塘社区、洪福村、双石村、五里村、场镇社区、九尖村、炉坪村、米锅村、水口村、王店村、玉龙村、陈坝村、九曲村、 复兴社区、彭河社区、三义村、箭塔村、龙泉社区、明月村、藕塘村、白马村、大田村、敦厚社区、福田村、高桥社区、两河村、临溪社区、马福村、石桥村、 铁牛村、铜鼓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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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区片 |
4.33 |
朝阳湖镇、寿安街道 |
鞍山村、尖峰村、桥楼村、白云村、长秋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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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费比例:60%安置补助费比例:40% |
二、标准执行时间
本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对2020年1月1日后已按原标准实施兑付,而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复日期为2020年1月1日后的征地项目,征地实施单位负责于2020年12月25日前完成待遇补差。涉及按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版) 批准征地的,以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复日期作为新旧补偿标准执行的时间节点。
三、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其他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
蒲江县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其他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按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0.5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