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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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标准

河南省商丘市2022年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房屋附属设施补偿、果树林木补偿标准暂未调整将继续按照2017年施行标准执行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2-02-22
  河南省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商政〔2017〕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国家建设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管理的通知》(豫政办〔2009〕152号)要求,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征地环境,现就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河南省商丘市2022年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房屋附属设施补偿、果树林木补偿标准暂未调整将继续按照2017年施行标准执行

  一、河南省商丘市水浇地、旱地的青苗补偿标准按1500元/亩执行。

  二、河南省商丘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详见附表。

  三、未列入该标准范围内的附着物补偿标准及菜地补偿标准,属于市区规划范围内的,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等部门参照市场价格提出补偿标准,其他范围内的,由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等部门参照市场价格提出补偿标准,并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四、国家、省重点项目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标准执行。

  五、本《通知》发布施行之日起,《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商政〔2013〕40号)同时废止。

  附件:河南省商丘市2017年最新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明细表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3日


  附件:河南省商丘市2017年最新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明细表

附着物名称 现状结构 单位 补偿标准(元) 备注
平房 土木结构 平方米 440-550 土坯或夯土墙、瓦顶
砖木结构 平方米 605-715 全砖墙、瓦墙
砖混结构 平方米 660-825 砖墙、预制或现浇夯板顶
二层以上楼房 砖木结构 平方米 660-770  
砖混结构 平方米 715-880  
活动板房(含铁皮房)   平方米 175-245 四面有围墙、门窗齐全
简易房 砖墙结构 平方米 220-430 四面有墙、末捶顶;墙体不全的按底价补偿
棉瓦、油毡顶 平方米 220-330 土坯墙、草顶可参照此低标准执行
钢结构棚 钢砼骨架 平方米 370-610 主结构为20公分以上工字钢支撑
钢架棚 钢、铁架支撑 平方米 135-160 铁皮或复合板顶
简易棚   平方米 75-100 高2米以上
室外楼梯 砖墙结构 平方米 330-430 按垂直投影面积
铁艺围墙 钢筋、不锈钢焊接 平方米 95-150  
砖混围墙 二四墙 平方米 125 墙高2米,基础高度不算
土围墙   平方米 65 墙高2米,基础高度不算
厕所 砖墙结构 610  
土墙结构 370  
简易结构 125  
猪圈 砖墙结构 490  
门楼 砖混结构 平方米 185-490 按土盖垂直投影面积
其它 平方米 65-125
鱼塘 土池 平方米 40  
水泥(石板)池 平方米 75  
砖瓦窑 轮窑20门 292600 每增减一门增减8535元
老式窑容量3万块 29260 每增减一门增减2440元
水井 大机井(井口30公分,深度40米以上砼井筒) 295 深度每增一米增295元,临时打井无水的不予补偿
小机井(井口20-30公分),深20-40米砼井筒) 1525 临时打井无水的不予补偿
压水井 610 临时打井无水的不予补偿
对口抽(10-12厘米) 260-520 临时打井无水的不予补偿
手拉井 260 临时打井无水的不予补偿
灌溉地埋管、线 塑料管 70  
水泥管 80  
地埋线 61  
沼气池 砖石砌 立方米 385  
温室 钢砼骨架玻璃顶 平方米 175-245  
钢砼骨架塑料薄膜顶 平方米 125-185  
简易塑料薄膜棚 平方米 50-95  
坟墓 一墓一棺 1180-1470 每增加一棺增加280元
水渠(砖石结构) 横断面一米以上 125-150  
横断面0.5米以上 95-125  
横断面0.5米以上 65-95  
供电通讯线路 水泥杆高度8-10米 580-695 包括线路拆迁
水泥墙高度11-15米 695-865 包括线路拆迁
木杆 245-370 包括线路拆迁
预制厂场地 水泥地坪厚10-15厘米 平方米 105  
多年生药材 板蓝根、黄洋、留兰香、金银花、芍药等 2800 名贵中药材,属于市区规划范围内的,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农业、林业等部门参照市场价格提出补偿标准,其他范围内的,由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农业、林业等部门参照市场价格提出补偿标准,并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乔木 规格    
胸径(公分) 主干高(米)    
5以下 1.5以上 4.5-18.5 如果种植过密,或者珍稀乔木,属于市区规划范围内的,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农业、林业等部门参照市场价格提出补偿标准,其他范围内的,由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农业、林业等部门参照市场价格提出补偿标准,并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6--10 2.5以上 18.5-25
11--15 3.5以上 25-60
16--20 4.5以上 60-85
21--25 5.5以上 85-110
26--30 6.5以上 110-125
31以上 7.5以上 125-185
灌木类 白蜡条(墩) 20-31 每墩出条数按10--20根(包括柳、荆杨等灌木丝)
紫穗槐(墩) 20-31
花椒(株) 6-55 如果种植过密,属于市区规划范围内的,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农业、林业等部门参照市场价格提出补偿标准,其他范围内的,由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农业、林业等部门参照市场价格提出补偿标准,并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零星果树 成活幼苗 0.6-6 包括苹果、梨、杏、石榴、核桃、柿、桃、其它果树按实际结果量酌情补偿(如果种植过密,属于市区规划范围内的,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农业、林业等部门参照市场价格提出补偿标准,其他范围内的,由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农业、林业等部门参照市场价格提出补偿标准,并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1年以上幼树 6-18.5
2--3年未结果树 18.5-37
4-7年初果树 100-185
8--18年盛果树 305-370
葡萄 不结果(墩) 10 如果种植过密,属于市区规划范围内的,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农业、林业等部门参照市场价格提出补偿标准,其他范围内的,由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农业、林业等部门参照市场价格提出补偿标准,并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结果(墩) 80
苗圃 平方米 100 主要是培育苗木,为绿化提供各种苗木,盆景及大树等,管理规范科学,浇灌方便,具有一定的规模 。规模较小,管理不规范,属于市区规划范围内的,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农业、林业等部门参照市场价格提出补偿标准,其他范围内的,由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农业、林业等部门参照市场价格提出补偿标准,并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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