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孟州市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法》制定的背景及目的?
随着我市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涉及对市民及村民的土地和房屋拆迁也越来越多,当前,我市征地搬迁过程中,补偿安置工作遇到了不少问题,存在很多标准不一。为破解征拆工作瓶颈难题,快速高效推进我市征拆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建设,必须对原有的征拆补偿、安置办法等作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焦作市建设征收(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和焦作市青苗补偿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孟州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的制定更有助于推进征迁安置工作,更有效地维护人民的合法利益,加快我市项目建设提供用地保障。
二、《孟州市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法》的主要框架及内容
《孟州市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法》从本市实际出发,突出了以人为本,体现了惠及于民,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具有规范性和极强可操作性。共七章三十二条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第一章:总则。主要包括总体原则、拆迁评估、安置房建设及违法违规建筑的处置等内容。
(二)第二章:独院房屋征收补偿与安置。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采取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对被征收人的房屋结构及补偿方式、标准及“住改商”的处理等做了详细规定。
(三)第三章:单元楼房屋补偿与安置。对单元楼小区在单元楼主体外统一建造的独立储藏室及房屋建筑面积与安置房屋建筑面积置换标准进行了规定。
(四)第四章:厂房、仓储等非住宅房屋的补偿。对厂房、仓储、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办企业等非住宅房屋只予货币补偿,不再产权调换。对商业用房的认定做了进一步的明确。
(五)第五章:补助与奖励。对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费、空调移装费、停产、停业补助费及按时拆迁奖励费用等做了明确规定。
(六)第六章:组织管理。成立孟州市房屋征收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员由财政、住建、自然资源、发改、金融、四个办事处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全市拆迁工作的政策指导、综合协调。
(七)第七章:其他。主要是说明特殊事项、解释机构、办法实施时间等。
三、本次《孟州市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法》的特点解读
(一)拆迁住宅房屋如何补偿?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确定安置面积,进行调换:
1.对于砖混、砖木、框架结构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330㎡(含330㎡)的部分,按房屋建筑面积与安置房屋建筑面积以1:1的标准进行调换;对于土木结构房屋,按建筑面积与安置房屋面积以1:0.8的标准进行调换;院内空地补偿:房屋所占土地不予补偿,院内空地面积与安置房屋建筑面积以2:1的标准进行产权调换,对院内空地调换的安置房面积设置上限100㎡(包含100㎡),多余部分空地面积按区片地价进行补偿。每户土地加地上建筑物合计产权调换面积不得超过330㎡。
2.按土地面积计算安置房屋面积,砖混、砖木、框架结构房屋占地以1:1.5的标准进行置换安置房屋建筑面积;土木结构房屋占地以1:1.2(1.5×0.8)的标准进行置换安置房屋建筑面积;空地按框架结构房屋计算,每户置换的安置房屋面积最多不超过330㎡。对于原房屋面积与所置换的安置房屋面积的差额部分,按照焦政文〔2014〕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找补。
3.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每户可按2900元/㎡购买不超过20㎡的住宅安置用房。
(二)商业用房的认定标准
1.持有效的土地使用证,并且在用地性质一栏内标有“商业”或“商服”字样;
2.被征收房屋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并且在房屋性质一栏内标有“商业”或“商服”字样;
3.有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营业地点为被征收房屋;
4.征收前被征收房屋实际用于商业经营;
5.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缴纳税款的同时出具纳税凭证。
认定为商业用房的房屋,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评估价值予以货币补偿,不再另行安置。
(三)奖励激励政策具体有哪些?
1.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为第一阶段,第一阶段签订协议并完成搬迁的,独院房屋奖励2万元,单元楼奖励1万元;
2.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31日至45日为第二阶段,第二阶段签订协议并完成搬迁的,独院房屋奖励1万元,单元楼奖励0.5万元;
3.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46日至60日为第三阶段,第三阶段签订协议并完成搬迁的,独院房屋奖励0.5万元,单元楼奖励0.3万元。
河南省孟州市2022年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
区片编号 | 征地补偿安置费(元/亩) | 征地补偿安置费(万元/公顷) | 社保费用 | 乡镇名称 | 行政村 |
4108830101 | 70000 | 10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会昌办事处 | 红星(西环路以东)、三道沟(南环路以北)、西街(西环路以东)、廉桥(西环路以东)、西何庄(西环路以东)、斗鸡台(南环路以北)、南贺庄部分、冯园(南环路以北)、侯庄部分、南关(南环路以北)、东曹(南环路以北) |
4108830101 | 70000 | 10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河雍办事处 | 关耿、富村部分(北环路以南) |
4108830101 | 70000 | 10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河阳办事处 | 梧桐村 |
4108830101 | 70000 | 10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大定办事处 | 韩东部分、韩西部分、段西(东环路以西)、东韩(东环路以西)、马桥部分、柳湾部分、宋村部分、北开仪部分、东关部分、东街部分、段东部分(东环路以西) |
4108830201 | 55000 | 82.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会昌办事处 | 红星(西环路以西)、许村、西何庄(西环路以西)、小坡掌(西环路以西)、西街(西环路以西)、三道沟(西环路以西)、大宋庄、廉桥(西环路以西)、斗鸡台(南环路以南)、南贺庄部分、侯庄部分、将台街 |
4108830201 | 55000 | 82.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河雍办事处 | 钱庄、赵唐、钱唐、富村部分(北环路以北)、太子、兰窑、东王庄 |
4108830201 | 55000 | 82.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河阳办事处 | 前龙、上段、中逯、北何庄 |
4108830201 | 55000 | 82.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大定办事处 | 韩东部分、韩西部分、段东部分(东环路以东)、段西(东环路以东)、东韩(东环路以东)、柳湾部分、宋村部分、东关部分、东街部分、北街 |
4108830301 | 50000 | 7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赵和镇 | 东小仇、胡村、西水运、车村、仇庄 |
4108830301 | 50000 | 7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河雍办事处 | 东田丈、西田丈、陈庄、马窑、小宋庄、王庙 |
4108830301 | 50000 | 7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西虢镇 | 义井、戍楼、落驾头、韩庄、路家庄、西虢、西沃、西逯、干沟桥、全义、店上、湾村、莫沟、姚庄、赵坡、东窑、西窑 |
4108830301 | 50000 | 7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会昌办事处 | 张厚、廉桥(南环路以南)、南贺庄部分、小坡掌(南环路以南)、中曹、侯庄部分、东曹(南环路以南)、斗鸡台(南环路以南)、冯园(南环路以南)、西何庄(南环路以南)、三道沟(南环路以南)、西街(南环路以南)、堤北头、南关(南环路以南) |
4108830301 | 50000 | 7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大定办事处 | 南街、柳湾部分、马桥部分、北开仪部分、新城、庙底、胡庄、水运、上作、宋村部分、韩西部分、韩东部分、东关部分 |
4108830301 | 50000 | 7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化工镇 | 东孟港部分、西孟港、南刘庄部分、海头部分、高庄部分、段庄部分 |
4108830301 | 50000 | 7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南庄镇 | 南庄一、南庄二、南庄三、西谢庄、桑坡、北庄、驸马庄、里村、田寺、南社、南扣、司庄、殷家洼、杜村、上官、下官、上口、下口一、下口二、沇河、黄庄、张庄、盐西、塔地、王家沟、蒿子沟、小村、青龙 |
4108830301 | 50000 | 7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河阳办事处 | 缑村、函丈、中龙、后龙、梁村、东葛、西葛、北刘庄、四联、大伙、后逯、长店 |
4108830301 | 50000 | 7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谷旦镇 | 谷旦、前进、米庄、董村、张刘李、薛村、吴村、堰底、党宋马、卢桑楼 |
4108830301 | 50000 | 7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城伯镇 | 西姚 |
4108830401 | 45000 | 67.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赵和镇 | 西赵和、东赵和、行庄、冯庄、范庄、苏庄、冶墙、还封、白墙、田旺、西冶、坡掌、北冶墙、青龙沟、南临泉、中临泉、北临泉、西庄、璩沟、大马沟、小马沟、秦沟、柴河、石沟、上坡、下坡、孙村、司家沟、西小仇、大仇、上寨、雷圪塔、廉庄 |
4108830401 | 45000 | 67.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谷旦镇 | 曲村、洪道、赵改、后进、杨村、古城、赵村、张村、南那、北那、程庄、柿园、新屯、王大义、禹寺、康大义、西大义、张营、张连 |
4108830401 | 45000 | 67.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城伯镇 | 城伯、张庄、宋庄、西武章、东武章、相逢、西后津、东后津、中村、武桥、子昌、岳师、岑村、赵庄、南董、北董、罗状、罗状堡、吴寨、前姚、后姚、立义 |
4108830401 | 45000 | 67.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槐树乡 | 汤庙、杨洼、龙台、毛庄、燕沟、西孟庄、东孟庄、张洼、史家沟、涧西、南咀、上汤沟、刘庄、崔沟、涧东、杨庄、古周城、张咀、石庄、雷山、油坊头、袁圪套、沟北头、关沟、下汤沟、岩山、祝庄、贾庄、后尖庄、前尖庄、西王庄、源沟、北杨村、焦庄、钱沟、后刘庄、上河、小石庄、寨上庄、耿沟、卫山、芹菜沟、西坡、马吉岭 |
4108830401 | 45000 | 67.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西虢镇 | 顺涧 |
4108830401 | 45000 | 67.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会昌办事处 | 竹园、寺村 |
4108830401 | 45000 | 67.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大定办事处 | 陈湾 |
4108830401 | 45000 | 67.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化工镇 | 南刘庄、中化、谢庄、杜庄、后街、高桥、贺庄、段庄、东光、海头、南开仪、新北、晁庄、横山、云水、石井、许庄、东孟港部分、南刘庄部分、海头部分、高庄部分、段庄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