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征补〔2021〕第0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实施条例》规定以及渑征启告〔2021〕第005号公告,河南省渑池县政府拟征收发科岭村的集体土地2.6222公顷,现将该宗地块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渑池县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片区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实施。
权属村 |
面积(公顷) |
金额(万元) |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片区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发科岭村每公顷 61.5万元。 |
|
2.6222 |
161.27 |
二、河南省渑池县青苗补偿费标准:
权属村 |
面积(公顷) |
金额(万元) |
渑池县域标准每公顷1.5万元 |
发科岭村 |
2.6222 |
3.9333 |
三、河南省渑池县地上附着物补偿:依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按照《三门峡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三政〔2013〕66号)实施,无标准的经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
权属村 |
面积(公顷) |
附着物类别 |
金额(万元) |
发科岭村 |
2.6222 |
无 |
无 |
四、补偿费用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征收土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拨付至权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由权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被征地村出台分配方案进行分配。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据实结算,拨付至权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支付给相关权利人。
五、农业人员具体安置途径:被征地农业人口主要采用支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险等途径进行安置。
六、河南省渑池县社保费用:社保缴纳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执行。社保安置按我县人社局有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规定实施。
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征地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局办理补偿登记,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八、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截止到2021年10月26日下午六点),发科岭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或其他权利人对上述告知的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渑池县自然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出书面意见。在此期限内可以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告知。
2021年9月27日
河南省渑池县2022年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
区片编号 | 征地补偿安置费(元/亩) | 征地补偿安置费(万元/公顷) | 社保费用 | 乡镇名称 | 行政村 |
4112210101 | 64000 | 96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城关镇 | 孟岭村、西关村(河流以北)、塔泥村(陇海铁路以北)、北街村(陇海铁路以北)、一里河村(陇海铁路以北) |
4112210101 | 64000 | 96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仰韶镇 | 乔岭村、马岭村、高村、崇村 |
4112210101 | 64000 | 96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陈村乡 | 黄花村(河流以北)、一心村(飞地) |
4112210201 | 50000 | 7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城关镇 | 西关村 |
4112210201 | 50000 | 7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仰韶镇 | 崔门村、东阳村、贺滹沱村、乐村、刘郭村、韶阳村、苏门村、天桥村、天坛村、西天坛村、西阳村、张沟村、中涧村、庄子村 |
4112210201 | 50000 | 7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陈村乡 | 池底村、上南庄村、韶兴村、下马头村(河流以北)、鱼池村、黄花村(河流以南) |
4112210202 | 50000 | 7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城关镇 | 塔泥村(陇海铁路以南)、北街村(陇海铁路以南)、西关村(河流以南)、南街村、一里河村(陇海铁路以南)、东关村、苏湾村、峪沟村、孟岭村(飞地) |
4112210301 | 41000 | 61.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城关镇 | 班村、李家洼村、十里铺村、西河南村 |
4112210301 | 41000 | 61.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英豪镇 | 东马村、谷水村、后营村、槐树洼村、姜王庄村、苇园洼村、西曲村、新岭村、英东村、英豪村、英西村、英新村 |
4112210301 | 41000 | 61.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张村镇 | 庵北村、曹窑村、杜家村、河南庄村、荆村、利津村、漏泉村、秦村、三化沟村、桑树坪村、杨家新村、张村 |
4112210301 | 41000 | 61.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洪阳镇 | 堡后村、北沟村、德厚村、东洪阳村、胡坑村、雷沟村、刘村、柳庄村、上洪阳村、上庄村、石盆村、吴庄村、崤店村、义昌村、赵窑村 |
4112210301 | 41000 | 61.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天池镇 | 堡南村、朝阳村、陈沟村、东坡头村、东天池村、笃忠村、杜村沟村、贾沟村、龙潭沟村、鹿寺村、马沟村、南昌村、南涧村、山韭沟村、石泉村、水泉洼村、宋沟村、陶村、西天池村、西园村、杨大池村、张大池村、张吕村、竹峪村 |
4112210301 | 41000 | 61.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仰韶镇 | 甘涧村、后涧村、礼庄寨村、裴窑村、韶华村、阳光村、仰韶村、林场村 |
4112210301 | 41000 | 61.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仁村乡 | 北坻坞村、大水沟村、东段村、东张村、高堂村、林场村、南坻坞村、蟠桃村、仁村、上西村 |
4112210301 | 41000 | 61.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果园乡 | 八里寨村、北平泉村、东安头村、东村、耿村、果园村、涧北村、涧新村、康洼村、孟村、南段村、南平泉村、南庄村、牛峪沟村、苏庄村、杨村、峪峒村、赵庄村 |
4112210301 | 41000 | 61.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陈村乡 | 陈村村、范洼村、贯沟村、后河村、滹沱村、柳雍村、苜蓿村、石板沟村、万寿村、西段村、雍家院村、朱城村、下马头村(河流以南) |
4112210301 | 41000 | 61.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坡头乡 | 不召寨村、城头村、观吊村、韩家坑村、岭南村、茹窑村、韶峰村、太山村、林场村 |
4112210401 | 37500 | 56.2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张村镇 | 高桥村 |
4112210401 | 37500 | 56.2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仁村乡 | 红花窝村、台口村、雪白村、杨河村 |
4112210401 | 37500 | 56.2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陈村乡 | 白浪村、槐扒村、五爱村、小口里村、一心村 |
4112210401 | 37500 | 56.2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坡头乡 | 白羊山村、浪地村、坡头村、土岭村、汪坟村、西川村、杨树洼村、窑地村 |
4112210401 | 37500 | 56.2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段村乡 | 柏隆村、东庄沟村、段村、林场村、南岭村、上涧村、四龙庙村、宋村、赵沟村、中朝村、中关村 |
4112210401 | 37500 | 56.2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南村乡 | 柏树圪塔村、北仁村、关底村、后川村、金灯河村、林场村、南村、南洼村、青山村、西山底村 |
4112210402 | 37500 | 56.2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英豪镇 | 东城南村、东七里村、富村、槐英村、孟窑头村、南马村、牛王岭村、仁灵村、上渠村、水源村、寺庄村、寺庄坪村、王都村、王沟村、王家坪村、吴窑头村、西庵头村、西城南村、西英豪村、翟延村、周家山村 |
4112210402 | 37500 | 56.2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天池镇 | 藕池村 |
4112210402 | 37500 | 56.2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果园乡 | 东岭村、杜家门村、杜寺村、李家村、刘头村、刘窑村、路村、毛沟村、孟家沟村、石堆村、石沟村、太平庄村、西村、西坡村、下庄沟村、窑屋村、展庄村 |
4112210403 | 37500 | 56.25 |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 天池镇 | 东杨村、芮沟村、桐树沟村、下马筵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