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阜宁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
阜政发〔2020〕14号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公兴、硕集社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20〕4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公布如下: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对被征地农村集体和农民的一次性综合补偿。征收区片范围内的集体农用地采用同一标准的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因征地目的及预期土地用途不同而有差异;
二、江苏省阜宁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
三、征收农用地涉及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江苏省阜宁县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参照所在区片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执行。征收集体未利用地参照所在区片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0.7倍执行;
五、本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苏省阜宁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明细表
县(市、区) |
区片编号 |
征收集体农用地 |
征收集体建设用 地区片综合地价(元/亩) |
征收集体未利用 地区片综合地价(元/亩) |
区片范围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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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片综合地价 (元/亩) |
土地补偿费(元/亩) |
安置补助费(元/人) |
|||||
阜宁县 |
I |
41000 |
21000 |
2000 |
41000 |
28700 |
阜城街道 |
Ⅱ |
40000 |
20000 |
20000 |
40000 |
28000 |
沟墩镇、陈良镇、吴滩街道、花园街道、金沙湖街道、三灶镇、郭墅镇、新沟镇、陈集镇、板湖镇、羊寨镇、芦蒲镇、东沟镇、益林镇、古河镇、罗桥镇、公兴社区、硕集社区 |
2.江苏省阜宁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图
阜宁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