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统一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
长府发〔2021〕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做到依法征地,合理补偿,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依据《土地管理法》及自然资源部有关文件精神,经省政府批准同意,现就公布长春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市行政区域内征收农用地补偿标准,按照本通知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和范围见附件。
二、吉林省长春市本次公布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指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之和,不包括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费用。
三、征收土地时,土地补偿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20%计算,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80%计算。
四、土地征收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向被征地单位发出拟征地通知书后,在拟征收土地上突击抢种、抢栽、抢建的农作物、树木和设施,不予补偿。
五、国家和省对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
1.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明细表
单位:万元/公顷
市县名称 |
区片 |
区片综合地价 |
区片范围 |
九台区 |
Ⅰ |
85 |
九台街道、营城街道、九郊街道、卡伦湖街道 |
Ⅱ |
75 |
土们岭街道、波泥河街道、龙嘉街道、东湖街道、苇子沟街道、兴隆街道、纪家街道 |
|
Ⅲ7 |
65 |
沐石河街道、城子街街道、其塔木镇、上河湾镇 |
|
Ⅳ |
55 |
胡家回族乡、莽卡满族乡 |
备注:1、此范围适用于九台区各乡(镇)、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全部集体农用地,其中不包括划归长春新区管理的西营城街道,龙嘉街道的新民村、四家子村、南泉村、腰屯村、临河村、二道村、和平村、袁家村、连花村,东湖街道的小岭村、荆家村,卡伦湖街道的幸福村、南岗子村、龙泉村.
2、建设项目经批准占用国有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比照该区域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给予补偿.
3、被征收土地上有青苗的,按照一个栽培期的产值计算,即菜地上的青苗按照3.5元/平方米给予补偿;其它耕地上的青苗按照2.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
4、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等需要临时使用土地,使用期为1年的,按区片综合地价的10%给予补偿;使用期为2年的,按20%给予补偿.
5、被征收土地上有地上和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可参照国有土地拆迁法规给予补偿.
6、2020年1月1日前发生的土地征用、征收,按原标准执行.
2.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明细表
单位:万元/公顷
市县名称 |
区片 |
区片综合地价 |
区片范围 |
双阳区 |
Ⅰ |
105 |
平湖街道(常明村、城郊村、东方村、杜家村、梨树村、甩湾村、双桥村、双湾村、宋家村)、云山街道(前进村、永红村、于家村、园艺场)、鹿乡镇(红土村、杏树村) |
Ⅱ |
85 |
平湖街道(黑鱼村、莲花村、林家村、尚家村、小龙村、新阳村、杨家村)、山河街道(大龙村、卢家村、佟家村、庄家村)、奢岭街道(爱国村、普安村、前城村、奢岭村、双榆村、团结村、五星村、新兴村、幸福村)、鹿乡镇(蔡家村、崔家村、丁家村、方家村、石灰村、育民村)、双营子回族乡(大营子村、黄金村、鲁家村、庞家村、新胜村、尹家村)、太平镇(贺家村、沃土村、长山村) |
|
Ⅲ |
75 |
山河街道(八面村、宝善村、朝阳村、大将村、东升村、樊家村、靠山村、立新村、柳树村、隆兴村、三家村、三专村、烧锅村、万宝村、五家村、新风村、新开村、沿河村、羊圈村、羊专村、阳平村)、奢岭街道(大屯村、东营村、九三村、罗家村、马场村、裴家村、山咀村、双胜村、西顺村、向阳村、新安村、新民村、徐家村、跃进村)、鹿乡镇(常家村、黑顶子村、黄家村、尖山村、刘家村、鹿乡村、石溪村、王西村、信家村、镇区村)、齐家镇(范家村、关家村、官地村、官马村、管家村、广生村、郭家村、贾家村、李家村、齐家村、三姓村、曙光村、双顶村、四屯村、卧龙村、下河村、永安村、张家村、长岭村、长泡村、长兴村)太平镇(白杨树村、板石村、肚带河村、二道村、桦木村、将军村、齐家瓦房村、三道沟村、太平村、太阳村、田家村、土顶村、土门村、小河子村、小石村、新村村、一面山村、长炮村、治国村) |
备注:1、建设项目经批准占用国有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比照该区域内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给予补偿.2、被征收土地上有青苗的,菜地上的青苗按照3.5元/平方米给予补偿;其它耕地上的青苗按照2.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3、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等需要临时使用土地,使用期为1年的,按区片综合地价的10%给予补偿;使用期为2年的,按区片综合地价的20%给予补偿.4、被征收土地上有地上和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可参照国有土地拆迁法规给予补偿.5、2020年1月1日后,省政府受理的建设项目用地,一律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3.吉林省长春市长春新区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明细表
单位:万元/公顷
市县名称 |
区片 |
区片综合地价 |
区片范围 |
长春新区 |
Ⅰ |
160 |
高新开发区:八一库西村民事务服务中心位于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 |
Ⅲ |
100 |
高新开发区:耿家油坊村民事务服务中心、万顺村、拉洛村、富强村位于绕城高速公路以内的区域 |
|
Ⅴ |
70 |
北湖开发区:兴华村、一间村、太平村、隆西村位于绕城高速公路以内的区域 |
|
Ⅵ |
65 |
高新开发区:拉洛村、富强村位于绕城高速公路以外的区域 |
|
Ⅶ |
50 |
北湖开发区:一间村、隆北村、太平村、兴华村位于绕城高速公路以外的区域及三胜村、龙泉村、南岗子 |
|
空港开发区:空港开发区所辖各村 |
备注:1、建设项目经批准占用国有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比照该区域内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给予补偿.
2、被征收土地上有青苗的,菜地上的青苗按照3.5元/平方米给予补偿;其它耕地上的青苗按照2.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
3、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等需要临时使用土地,使用期为1年的,按区片综合地价的10%给予补偿;使用期为2年的,按20%给予补偿.
4、被征收土地上有地上和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可参照国有土地拆迁法规给予补偿.
5、各开发区征地两费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次区片综合地价.
6、2020年1月1日后,省政府受理的建设项目用地,一律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4.吉林省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明细表
单位:万元/公顷
市县名称 |
区片 |
区片综合地价 |
区片范围 |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
Ⅶ |
50 |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所辖各村 |
备注:1、建设项目经批准占用国有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比照该区域内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给予补偿.
2、被征收土地上有青苗的,菜地上的青苗按照3.5元/平方米给予补偿;其它耕地上的青苗按照2.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
3、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等需要临时使用土地,使用期为1年的,按区片综合地价的10%给予补偿;使用期为2年的,按20%给予补偿.
4被征收土地上有地上和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可依据集体土地上地上物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或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规定给予补偿.
5、征地两费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次区片综合地价.
6、2020年1月1日后,省政府受理的建设项目用地,一律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