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临湘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
临政发〔2018〕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征地拆迁补偿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8〕5号)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岳阳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岳政发〔2018〕8号)文件精神,现将《临湘市征地补偿标准》(2018年修订)予以公布。《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临湘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临政发〔2013〕11号)同时废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南省临湘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只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因非农建设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的,参照本标准执行。
二、湖南省临湘市征收水田的,按本标准的1.2倍执行;征收耕地(除水田)、草地(除其他草地)、农村道路、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沟渠、设施农用地、田坎、建设用地的,按本标准执行;征收未利用地的,按本标准0.6倍执行;征收园地、林地的,按照本标准0.8倍执行;征收基本农田的,按照所在区片水田标准执行。
三、本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本标准施行前,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已公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可以继续按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已办理了征地审批手续,但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未公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按照本标准执行。
附件:湖南省临湘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2018年修订)
临湘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9日
附件
湖南省临湘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2018年修订)
单位:元/亩
区片等级 |
补偿标准 |
区域范围 |
I区 |
62900 |
长安街道:五尖山林场、长城社区、麻塘社区、围城社区、 三角坪社区、长安社区、集庄社区、杨田村。 五里牌街道:南山社区、向阳社区、鸿鹤社区、桥头社区、 金河社区、五里社区、新庄社区、新球社区、 火炬村。 云湖街道:南华社区、飞跃社区、王禾社区、石咀社区、 大岭村。 |
II区 |
52000 |
其他没有列入I区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均划分到II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