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资兴市征地拆迁补偿区片划分结果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及中省郴驻资各单位:
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做好我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8〕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征地拆迁补偿区片划分结果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征地拆迁补偿区片划分是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按照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相协调的原则进行,一般不打破村界,统一划分为Ⅰ区和Ⅱ区两个区片等级(详见附件1)。
二、湖南省资兴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因非农建设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的,参照本标准执行。
三、湖南省资兴市征收水田的,按本标准的1.2倍执行;征收专业菜地的,根据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结果,分三类等级,分别按本标准的1.8倍、1.57倍、1.5倍执行;征收专业鱼池(塘)的,根据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结果,分三类等级,分别按本标准的1.55倍、1.35倍、1.23倍执行;征收耕地(除水田)、草地(除其它草地)、农村道路、水库水面、坑塘水面、设施农用地、建设用地的,按本标准执行;征收沟渠、田坎,宽度小于1米的按相邻区域地类补偿标准执行,宽度等于或大于1米的按本标准执行;征收未利用地的,按本标准的0.6倍执行;征收园地、林地的,按本标准的0.8倍执行;征收基本农田的,按照所在区片水田标准执行(详见附件2)。
四、本次调整的区片及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本标准施行前,已公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继续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在本标准实施前已办理征地审批手续,未公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按照本标准执行。
附件:1.湖南省资兴市征地拆迁补偿区片划分表
2.湖南省资兴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资兴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0日
附件1
1.湖南省资兴市征地拆迁补偿区片划分表
片区 |
区域范围 |
Ⅰ区 |
唐洞街道的新民社区、田心社区、大全路社区、龙头社区、文昌阁村、大王寨村、高牌村、高码村、鹿桥村、香花村、石鼓村、星塘村、镜塘村、程水村、晋兴路社区、兴华路社区、文锋路社区、矿工南路社区、东岸山社区、民生南路社区;东江街道的木根桥社区、水电路社区、栗脚村、双溪村、罗围社区、上灶坪社区、大兴东路社区、大兴西路社区、永丰路社区、凤凰路社区;三都镇的三都社区、宝源社区、流华湾村、辰南村、鹿东村;蓼江镇的蓼江村;回龙山瑶族乡的七里村;兴宁镇的兴宁社区、仙桥村、枫枧村、岭脚村;八面山瑶族乡的青腰村;白廊镇的白廊村;清江镇的羊场村;黄草镇的前程村、丰林村;滁口镇的荷坳村、金星村;州门司镇的州门司村、黄旗洞村;汤溪镇的汤边村。 |
Ⅱ区 |
唐洞街道的茶坪瑶族村;东江街道的泉水村、仁里村、梧洞村、星红村;三都镇的石拱村、碑记村、高桥墟村、源兴村、松木村、龙竹村、源塘村;蓼江镇的秧田村、鲁塘村、大坪村、东湾村、东兴村、龙虎村、方荣铺村;回龙山瑶族乡的大树村、桃源村、团结村、二峰村、回龙村、柏树村、高坡村、茅坪村、乌石村、南营村;兴宁镇的黄鹤仙村、石城村、新联村、十龙潭村、富盈村、天鹅山村、竹园村、昆村村、李家洞村、税里村、坪石村、清塘村、西坌村、何家山村、光田村、百嘉洞村、长坌村、茶田村、海水村、建安村、杭溪村;八面山瑶族乡的白沙村、莲花村、大雁山村、连坪村、田坪村、坪田村、周塘村、黄金村、豪园村、仓田村、团桥村、兰洞村、桎木村、成康村;白廊镇的布田村、旧市村、杨家坪瑶族村、龙溪村、恒魁村、竹园背村、台前村、江口村、秀流村、送塘村、杨林村、中洞村;清江镇的远和村、青草村、绩东村、黄嘉村、上堡瑶族村、枫联村、大垅村、上里村、玭珠村、蕉坪村;黄草镇的金牛村、长兴瑶族村、雷公仙村、乐桥村、金水村、黄草村、羊兴村、乐洞村、黄家村、高田村、太玉村、大水口村、东坪村、周塘村、秋木村、源坑村;滁口镇的荷坳村、长活村、大江村、金星村、长龙村、林泉村、高湾村、高龙村、高山村、塘湾村、塘下村;州门司镇的道塘村、新江村、中坪村、水南村、横坵村、银杉村、彭公庙村、龙上村、十里洞村、烟坪村、春牛村、丹坳村、燕窝村、塘家湾村、杨头村、苏家洞村、波水村、杨公塘村、大有村、李家湾村、鸭公垅村、车官村、仁峰村、三乐村、枫树村、上坪村、白筱村、刘家村、大湾村、坪木村、下坪村、下江村、建设村;汤溪镇的下堡村、秋田村、壁溪村、谷洞村、青林村、皮石村、上坳村、坪子村、讴乐村;天鹅山林场;滁口林场。 |
附件2
湖南省资兴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地类 |
修正系数 |
Ⅰ区 |
Ⅱ区 |
备注 |
|
耕地(除水田)、草地(除其它草地)、农村道路、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沟渠、设施农用地、田坎、建设用地 |
1 |
55900 |
48300 |
|
|
水田(含基本农田) |
1.2 |
67080 |
57960 |
|
|
园地、林地 |
0.8 |
44720 |
38640 |
|
|
未利用地 |
0.6 |
33540 |
28980 |
|
|
专业菜地
|
一类 |
1.8 |
100620 |
86940 |
|
二类 |
1.57 |
87763 |
75831 |
|
|
三类 |
1.5 |
83850 |
72450 |
|
|
专业鱼池(塘) |
一类 |
1.55 |
86645 |
74865 |
|
二类 |
1.35 |
75465 |
65205 |
|
|
三类 |
1.23 |
68757 |
59409 |
|
注:本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
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2021年调整)
单位:元/亩
县市区 |
补偿标准 |
地类系数 |
|||
Ⅰ区 |
Ⅱ区 |
Ⅲ区 |
园地 |
林地 |
|
资兴市 |
58695 |
50715 |
|
0.8 |
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