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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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标准

湖南省洞口县2022年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区域等级划分已调整完毕I片区补偿标准为59850元/亩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2-04-19

  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洞口县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区域等级划分的通知

  洞政发〔2021〕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茶铺茶场管理区,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1〕3号)精神,现将我县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区城等级划分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湖南省洞口县2022年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区域等级划分已调整完毕I片区补偿标准为59850元/亩

  一、湖南省洞口县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只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因非农建设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的,参照本标准执行。

  二、湖南省洞口县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划分为2个片区,其中I片区补偿标准为59850元/亩,II片区补偿标准为53550元/亩。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本标准2倍执行;征收水田的,按本标准的1.2倍执行,即I片区水田71820元/亩、II片区水田64260元/亩;征收耕地(除水田)、园地、草地(除其他草地)、农村道路、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沟渠、设施农用地、田坎、建设用地的,按本标准1倍执行;征收林地的,按本标准0.8倍执行;征收未利用地的,按本标准的0.6倍执行。

  三、本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标准施行前,县人民政府已公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可以继续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在本标准实施前已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但县人民政府未公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按照本标准执行。

  附件:湖南省洞口县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区域等级划分表(2021年修订)

  洞口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1日

附件

湖南省洞口县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区域等级划分表(2021年修订)

区片 编号

区片价格

地类征地补偿修正系数

区域等级划分

旱地(1.0)

水田(1.2)

园地、草地(除其他草地)、农村道路、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沟渠、设施农用地、田坎、建设用地           (1.0)

林地(0.8)

未利用地(0.6)

I

59850

59850

71820

59850

47880

35910

文昌街道:竹山村、金武村、平栋村、蔬菜村、平清村、高渡村、平渡村、新平村、大桥村、花山社区、和平社区;雪峰街道:红卫村、报木村、天井村、木瓜村、袁丰村、马渡村、德巷村、合塘村;花古街道:田家村、花古村、正龙村、城南村、江南村;县园艺场;髙沙镇:五里村、月英村、髙沙村、塘前村、云峰村、青云村、木山村;竹市镇:向阳村、正田村、车田村、金龙村、新塘村、炉山村、大水村、双井村、曲塘村、香樟村;石江镇:红旗村、波井村、干木村、江潭村、川石村、七姓塘社区;山门镇:山门村、里仁村、秀云村;黄桥镇:黄桥村、正山村、排上村、安乐村;毓兰镇:毓兰村、凤溪村、桥头村;江口镇:江口村、畔上村;岩山镇:南景村、岩山村、菱角村;花园镇:黄金村、髙坪村;醪田镇:花桥村;水东镇:水东村、杨万村;杨林镇:杨林村;石柱镇:石柱村、坎上村;月溪镇:鸿程社区。

II

53550

53550

64260

53550

42840

32130

文昌街道、雪峰街道、花古街道除归入I区之外的其他村;茶铺茶场管理区所辖村和社区;髙沙、黄桥、山门、竹市、石江、毓兰、江口、花园、醪田、水东、岩山、杨林、石柱、月溪十四个建制镇除归入I区之外的其他村;长塘、古楼、桐山、大屋、渣坪、罗溪六个乡的所有村。

注:1、本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2、《征地青苗补偿标准》按邵阳市人民政府(邵市政发〔2018〕11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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