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双牌县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全县征地拆迁补偿片区划分范围的通知
双政发〔202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国有林场,阳明山管理局,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征地拆迁补偿工作,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1〕3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及中心城区征地补偿片区划分的通知》(永政发〔2021〕9号)精神,现将调整后的《双牌县征地补偿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南省双牌县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因非农建设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的,参照本标准执行。
二、湖南省双牌县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按本标准的2倍执行;征收水田(属永久基本农田的除外)的,按本标准的1.2倍执行;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其他农用地的,按本标准执行;征收园地、林地的,按照相应的地类系数执行;征收未利用地的,按本标准的0.6倍执行。
三、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属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按照本县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四、征地拆迁补偿片区以乡镇、村(社区)为基本单位划分公布,同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五、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双牌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双牌县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全县征地拆迁补偿片区划分范围的通知》(双政发[2021]6号)文件同时废止。本标准施行前,县人民政府已公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可以继续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本标准实施前已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但县人民政府未公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按照本标准执行。
附件:1.湖南省双牌县征地拆迁补偿标准(2021年调整)
2.湖南省双牌县征地拆迁补偿区域(片)划分范围
双牌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9日
附件1
湖南省双牌县征地拆迁补偿标准(2021年调整)
单位:元/亩
土地类别 |
永久基本农田 |
水田 |
集体建设用地、其他农用地 |
园地、林地 |
未利用地 |
|
修正系数 |
2 |
1.2 |
1 |
0.8 |
0.6 |
|
区 片 |
Ⅰ区 |
109200.0 |
65520.0 |
54600.0 |
43680.0 |
32760.0 |
Ⅱ区 |
92820.0 |
55692.0 |
46410.0 |
37128.0 |
27846.0 |
附件2
湖南省双牌县征地拆迁补偿区域(片)划分范围
级别 |
城区(乡镇) |
具体区域(村、社区) |
Ⅰ区 |
泷泊镇 |
泷泊村(原周冲村除外)、青龙洞社区、良村、义村、大路口村、霞灯村、人民洞村、佑里村。 |
Ⅱ区 |
泷泊镇 |
平福头村、枫木山村、冲头村、樟古寺村、沙背甸村、乌鸦山村、江西村、溧江源村、观文口村、九甲村、白沙江村、永江村、胡家洞村、夏家洞村、六盘村、尚仁里村、卿家巷村、塔山村、崔家村。 |
五里牌镇 |
五里牌村、塘基上村、潇水湾村、红福田村、全家洲村、盘大岭村、大叶江村、柏梧塘村 |
|
茶林镇 |
中兴村、金星村、桴江河村、探花村、新和村、桐子坳村、新院子村、大河江村、高峰村、 |
|
麻江镇 |
黄江源村、廖家村、新湾福村、横江源村、南漯村、白水岭村、麻江村、荷叶塘村。 |
|
江村镇 |
文塔村、江村村、双井村、花坪村、五里村、牟江村、清明田村、金滩村、访尧村。 |
|
上梧江瑶族乡 |
潘家漯村、盘家村、新田岭村、新福禄村、山峰村、林江村、进宝村、社江源村、马家村、青春村、新田铺村、新立村。 |
|
理家坪乡 |
大江口村、坦田村、塘于洞村、理家坪村、群力村、六江洞村、零田洞村、马蹄村、车龙村。 |
|
何家洞镇 |
何家洞村、老屋张家村、二井江村、双江村、付家湾村、蔡里口村、贤源村、大宅村、粗石江村、槐树脚村、倪家洞村、水银江村、朝阳庵村。 |
|
塘底乡 |
黄泥山村、珍珠村、天福村、玉泉村、清水村、塘底村。 |
|
五星岭乡 (含国有林场) |
五星岭村、大和田村、双河村、朝阳村、大兴江村、白果脚村。 |
|
打鼓坪乡(含国有林场) |
单江村、河源村、打鼓坪村、双丰村。 |
|
阳明山管理局(含国有林场) |
阳明山村 |
说明:1、征地补偿标准范围应与图件结合使用。
2、争议地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