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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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标准

安徽省无为市2022年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重置价格、住宅房屋区位价格、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已于2020年调整完毕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2-07-08
  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集体土地上房屋、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芜政秘〔2020〕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安徽省无为市2022年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重置价格、住宅房屋区位价格、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已于2020年调整完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报备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耕函〔2020〕128号)精神,现将《芜湖市集体土地上房屋、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印发给你们,并就芜湖市集体土地上房屋、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徽省芜湖市各县(市)、区政府要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

  二、安徽省芜湖市集体土地上房屋、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2020年1月1日以前,经依法批准征收的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经批准的,按已批准的方案执行;未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按照新补偿标准执行。

  芜湖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徽省无为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补偿标准适用于无为市城市规划区外)

一、安徽省无为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

1.安徽省无为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重置价格。

类别

重置价格(建筑面积)

建筑结构及设施状况

备注

结构

等级

混合

1

1350 元/平方米

砖墙或部分钢筋混凝土梁柱承重,钢筋 混凝土圈梁,构造柱,预制或现浇楼地 面, 平屋面或瓦屋面, 水、电、厨、卫等设施配套,且一次性设计施工。

四层以上(含四层)

2

1180 元/平方米

砖墙承重,钢筋混凝土圈梁,构造柱, 平屋面或瓦屋面,水泥楼地面,有水、 电、厨、卫等设施。

三层以下

砖木

1

1045 元/平方米

砖墙承重,钢(木) 屋架, 瓦屋面, 水泥或木地面,有水、电、厨、卫等设施。

二层(含二层) 以上

2

960 元/平方米

钢(木) 屋架, 瓦屋面, 砖墙围护, 水泥或木地面,有水、电设施。

单层

简易

1

580 元/平方米

不规则木或预制屋架,瓦屋面,砖或水 泥地面, 有水、电。

含其他结构

2

420 元/平方米

不规则木或竹屋架,各类屋面,竹、木 板或土墙,三合土或简易水泥地面,有 电。

 

类别

重置价格(建筑面积)

建筑结构及设施状况

备注

结构

等级

全钢

1

1190 元/平方米

钢筋混凝土基础,混凝土地面,钢柱, 钢梁,钢板或砖墙围护,钢板屋面,檐口高度 8米(含 8 米) 以上,有水、电设施, 单层。

单层

2

1080 元/平方米

钢筋混凝土基础,混凝土地面,钢柱, 钢梁,钢板或砖墙围护,钢板屋面,檐口高度 4.5 米(含 4.5 米) 以上 8 米以下,有水、电设施,单层。

单层

3

930 元/平方米

钢筋混凝土基础,混凝土地面,钢柱, 钢梁,钢板或砖墙围护,钢板屋面,檐口高度小于 4.5 米,有水、电设施, 单层。

单层

重置价格说明:

1 .住宅用房的重置价格按上述标准计算;

2.全钢结构房屋中有证夹层的重置价格按 400 元/平方米计算。

2.安徽省无为市征收集体土地住宅用房区位价格(宅基地征地补偿和基础设施建设费)。

序号

乡镇

区位价(元/平方米)

备注

规划区内

规划区外

1

襄安镇

1400

1100

 

2

红庙镇

1300

1050

 

3

严桥镇

1400

1050

 

4

刘渡镇

1300

1050

 

5

泥汊镇

1400

1100

 

序号

乡镇

区位价(元/平方米)

备注

规划区内

规划区外

6

鹤毛镇

1300

1050

 

7

福渡镇

 

1250

 

8

泉塘镇

1350

1100

 

9

石涧镇

1400

1100

 

10

牛埠镇

1400

1100

 

11

姚沟镇

1400

1100

 

12

蜀山镇

1400

1100

 

13

赫店镇

1350

1100

 

14

洪巷镇

1300

1050

 

15

开城镇

1400

1100

 

16

昆山镇

1300

1050

 

17

陡沟镇

1400

1100

 

18

十里墩镇

1400

1100

 

19

无城镇

 

1350

 

20

高沟镇

1580

1250

 

区位价格补偿系数说明:

因集体土地大部分被征收户要求安排宅基地的现实情况,对需安排宅基地的,区位价款用于安置点的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不补偿给被征收户;若出现个别被征收户要求全部货币补偿,不安排宅基地的,按区位价格的 40%计算补偿款。

3.住宅用房成新系数。

建筑年代

1989 年以前

1990 年至1999 年

2000 年至2004 年

2005 年至2009 年

2010 年至2014 年

2015 年以后

成新系数

0.75

0.8

0.85

0.9

0.95

1.00

4.住宅用房楼层系数。

 

一层楼

二层楼

三层楼

四层楼

五层楼

六层楼

七层楼

一层

+0.08

+0.04

+0.02

0

-0.01

-0.01

-0.01

二层

 

+0.04

+0.03

+0.02

+0.01

+0.01

+0.01

三层

   

+0.02

+0.02

+0.05

+0.05

+0.05

四层

     

0

+0.03

+0.05

+0.05

五层

       

-0.01

+0.04

+0.04

六层

         

-0.02

0

七层

           

-0.02

注:总层数八层(含八层) 以上的住宅房各楼层系数均为 0。

5.住宅用房征收补偿计算公式。

基准价格=重置价格×(成新系数+楼层系数) +区位价格×系数

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基准价格×房屋建筑面积

二、安徽省无为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附属设施补偿

项目名称

补偿金额

单位

备注

门窗 设 施

铁门

115

元/平方米

 

卷帘门

115

元/平方米

 

普通防盗网

35

元/平方米

 

不锈钢防盗网

225

元/平方米

 

简易防盗门

225

元/扇

 

品牌防盗门

910

元/扇

 

室外 地 坪

水泥

60

元/平方米

 

砖石

24

元/平方米

 

机动车辆停车坪

110

元/平方米

砼厚<20 厘米

机动车辆停车坪

130

元/平方米

砼厚≥20 厘米

围墙

砖石墙

115

元/平方米

 

土、篱笆墙

24

元/平方米

 

其他 设 施

水池、煤池

115

元/个

 

畜水池/养鱼池

115

元/平方米

 

水井

1360

元/口

压水井

水井

170

元/米

总价不超过 1700

室外晾衣架

120

元/平方米

 

消防池、浴池

125

元/立方米

 

雨棚、雨罩

115

元/平方米

 

项目名称

补偿金额

单位

备注

其他 设 施

屋面隔热层

60

元/平方米

二次装修简易

屋面隔热层

115

元/平方米

二次装修自建

简易搭盖

60- 120

元/平方米

 

畜棚、柴草棚

125

元/平方米

砖墙、瓦顶

1000

元/座

土坟,另每增加一穴增加500 元

坟冢

1300

元/座

水泥砖结构,另每增加一穴增加 500 元

8立方米用户沼气池

2600

元/个

 

预制跳板

115

宽≥40 厘米,长≥2 米

预制涵管

70

元/节

直径≥40 厘米,长≥80 厘 米

驳岸、护坡、涵道、涵闸

150

元/立方米

毛石、水泥浆砌

蔬菜大棚钢架

8

元/平方米

含薄膜、遮阳网、喷灌等

蔬菜大棚竹制

5

元/平方米

含薄膜、遮阳网、喷灌等

蔬菜支架杂树毛竹

7

元/根

按立柱数补偿

蔬菜支架水泥预制

13

元/根

按立柱数补偿

说明: 1 .未列入的附属设施可参照相近或相似设施给予补偿;

2.特殊设施双方能确定重置价格的应结合其成新给予补偿;

3.特殊设施且对确定重置价格有争议的应由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后,由征收人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补偿金额。

三、安徽省无为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附属设施、室内装饰装修补偿

项目名称

补偿金额

单位

备注

室内 吊 顶

墙纸天棚

24

元/平方米

 

纤维板、灰板条、扣板

24

元/平方米

 

胶合板

22

元/平方米

 

三合板或铝合金

45

元/平方米

 

石膏板

24

元/平方米

 

室内 墙 面

墙面瓷砖

60

元/平方米

 

墙布、墙纸

55

元/平方米

 

胶合板

30

元/平方米

 

乳胶漆

30

元/平方米

 

喷漆、喷塑

70

元/平方米

 

壁柜式组合家俱

550

元/平方米

不可移动的

室内 地 面

普通成品实木地板

225

元/平方米

二次装修

地面瓷砖

110

元/平方米

 

复合木地板

55

元/平方米

二次装修

水磨石

70

元/平方米

 

大理石

135

元/平方米

 

花岗岩

110

元/平方米

 

油漆地面

20

元/平方米

 

说明: 1 .墙面外装潢不予补偿;2.墙面补偿标准不含墙体;3.特殊情况的应由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后,由征收人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补偿金额。

四、安徽省无为市征收集体土地各类树木迁移补助

项目

类别(胸径)

补偿金额

单位

备注

一般 树 木

6-10 厘米

18

元/棵

 

11-30 厘米

36

元/棵

 

31-50 厘米

60

元/棵

 

51 厘米以上

120

元/棵

 

果树

6-9 厘米

24

元/棵

 

10-30 厘米

65

元/棵

 

31-50 厘米

130

元/棵

 

51 厘米以上

265

元/棵

 

说明

1 .5厘米以下的一般树木和果树(树苗) 按平方计算, 为 6 元每平方。

2.胸径是指离树干离地面 1.3 米处所丈量的树干的直径;

3.果园按果树品种、规格和合理裁植棵数补偿,合理栽植棵数为每亩 26 棵至 75 棵;

4 .风景树、经济林、成片竹林等根据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5.上述标准,只针对房前屋后零星树木,成片树木根据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五、安徽省无为市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补偿费标准

类别

品种

补偿费标准

单位

说明

蔬菜类

菜地蔬菜

1460

元/亩

水生蔬菜如藕、茭和菱等。

水生蔬菜

粮油作物类

水稻

1050

元/亩

 

麦类、玉米、山芋

豆类、芝麻、花生

油菜

类别

品种

补偿费标准

单位

说明

经济作物类

甘蔗、甜菜

1250

元/亩

 

棉花、麻类

西瓜、香瓜、草莓

药材、香料

食用菌养殖

菌种

出菇初期

盛期

末期

   

平菇

1.1

0.9

0.6

元/袋

香菇

1.2

1.0

0.7

元/袋

花菇

1.3

1.0

0.7

元/袋

金针菇

1.4

1.1

0.8

元/袋

水产 养 殖 类

常规养殖

散养水塘

700

元/亩

精养鱼塘是指专门专鱼池塘,面积5-20 亩,深1.5 米,有进排水、增氧等养殖设施。

标准鱼塘

1260

元/亩

精养鱼塘

2520

元/亩

特种 养 殖

鳅、鳝

网箱、水泥池养殖

7350

元/亩

甲鱼

有防逃设施、池塘养殖

2850

元/亩

河蟹

池塘、挖田养蟹

2500

元/亩

青虾

繁殖培育池

2500

元/亩

备注

特殊情况的应根据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六、被征收房产征收补助

(一) 安徽省无为市征收集体土地搬迁补助费

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确认的建筑面积计算,标准为 6 元/平

方米。有重型机械设备的被征收房屋搬迁费,可按评估价格计算。

1.货币补偿

选择货币补偿的,按上述标准支付一次搬迁费。

2.产权调换⑴选择现房产权调换的,按上述标准支付一次搬迁费。⑵选择期房产权调换的,按上述标准支付两次搬迁费。

(二) 临时安置费(住宅用房)

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确认的建筑面积计算。被征收房屋是被征收人家庭在本市唯一住房,且人均面积小于 25 平方米的,按人均面积25 平方米计算临时安置费。

1.临时安置费标准为:按每月每平方米 3 元计算。

2.货币补偿。

选择货币补偿的,按上述标准支付 6 个月临时安置费。3.产权调换。

⑴选择现房产权调换的,按上述标准支付 4 个月临时安置费。

⑵选择期房产权调换被征收人自行过渡的,过渡期 18 个月以内的,从搬迁之月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月按上述标准支付;过渡期18 个月以外, 24 个月以内的,从逾期之月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月按上述标准增加 50%支付临时安置费; 过渡期 24 个月以外的,从逾期之月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月按上述标准增加100%支付临时安置费。

期房产权调换的,另按上述标准支付 4 个月临时安置费。

⑶选择期房产权调换征收人已提供周转用房的,过渡期 18 个月以内的,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费;过渡期 18 个月以外, 24 个月以内的,从逾期之月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月按上述标准的50%支付临时安置费;过渡期24 个月以外的,从逾期之月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月按上述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费。

⑷非收益性办公用房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二) 安徽省无为市征收集体土地停产停业损失费(非住宅用房)

非住宅房停产停业损失费按被征收房屋确认的实际使用建筑面积计算,标准为:

生产(含生产性办公) 、仓储用房:每月每平方米 4 元。

1.货币补偿。

选择货币补偿的,按上述标准支付 4 个月。

2.产权调换。

⑴选择现房产权调换的或征收人已提供周转用房的,不再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费。

⑵选择期房产权调换被征收人自行过渡的,从搬迁之月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月,按上述标准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费。

3.被征收方可以选择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停产停业损失费,但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⑴企业近三年净利润的资料即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告、近三年的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表和缴税凭证;

⑵经县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征收公告之日在保人员花名册和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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