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
阳政发〔202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及驻阳各有关单位: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设定的重要制度,是依据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并测算的征收集体农用地的综合补偿标准(不含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对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保障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0〕16号)规定,现将我县征地补偿执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适用范围为了使征地补偿标准更加公开、透明、计算便捷,全县统一确定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作为征地补偿的计算依据。
(一)山西省阳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见附表)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
(二)对优质耕地、未利用地,全县确定统一的调整幅度,即:在同一区片内,征收永久基本农田、水田、水浇地按照公布标准的1.2倍执行;征收除永久基本农田、水田、水浇地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按照公布的标准执行;征收未利用地按照公布标准的0.8倍执行。
(三)山西省阳城县所征收土地的青苗补偿费中西部丘陵区、东北部工业区1000元/亩,城市规划区1100元/亩,城市建成区及主城区6村1413元/亩,南部山区1296元/亩;地上附着物按照有关规定作价补偿。
(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按照我县有关规定执行。
(五)因建设需要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可参照本标准补偿。
二、做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与统一年产值标准的衔接工作做好征地补偿工作,事关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关系全县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做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与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衔接及相关工作。征地补偿安置未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三、执行时间及过渡期政策
山西省阳城县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2020年1月1日之后上报的建设用地项目,应按本标准落实征地补偿。
附件:山西省阳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表
阳城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区域编号 |
区域名称 |
区片综合地价 (元/公顷) |
区片综合地价 (元/亩) |
区域范围描述 |
1 寸 1 |
所涉乡镇村 |
|||||
I |
中西部丘陵区 |
589875 |
39325 |
次营镇、固隆乡、演礼乡、白桑乡、 驾岭乡(驾岭、观腰、封头、神南、彦掌、吉德村)、凤城镇(尹庄、凤园、隆岭、土涧、壁头、南底、凤南、砖窑沟)、河北镇(河北、元岭、北梁、土孟、匠礼村)、蟒河镇(台头、西峪、东峪、南坡、石臼、孔池、杏林甲、盘龙、南窑、北窑、 涧坪、上白桑、东樊、西樊、后培坨村)、东冶镇(除江河、月院、孤山、窑头、秋泉、南寺沟、高石村外) |
|
Ⅱ |
东北部工业区 |
722820 |
48188 |
北留镇、润城镇、町店镇、芹池镇、寺头乡 |
|
Ⅲ |
城市规划区 |
924000 |
61600 |
凤城镇(除城市建成区、主城区6村、中西部丘陵区的村外)、西河乡 |
|
IV |
城市建成区 |
1186500 |
79100 |
凤城镇下李丘社区、下芹社区、芹安社区、老窑头村、小窑头村、卧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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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南部山区 |
466560 |
31104 |
董封乡、横河镇、驾岭乡(除驾岭、观腰、封头、神南、彦掌、吉德村外)、河北镇(除河北、元岭、北梁、土孟、匠礼村外)、蟒河镇(上桑林、下桑林、宫上、泥河、邢西、出水、蟒河、押水村和曹山沟、 寺沟、风门村)、东冶镇(江河、月院、孤山、窑头湫泉、南寺沟、高石村) |
|
主城区6村 |
1200000 |
80000 |
东关社区、南关社区、西关社区、水村社区、鸣凤社区、坪头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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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平均标准 |
595365 |
39691 |